无锡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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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4007844/2025-00015
- 发文日期
- 2024-10-21
- 公开日期
- 202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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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锡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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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度
单位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3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二、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适应事业单位改革发展要求,全面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着力健全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本单位全面贯彻落实。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支持发展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配合相关部门拟定涉及中小企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
(三)负责推进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体系建设,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信息、人才、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服务,协助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四)负责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承担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信息的采集与发布,监测分析中小企业发展及运行态势。
(五)负责促进完善中小企业投融资体系,协助中小企业改制上市,负责相关政府基金的管理和运营,指导帮助中小企业申报国家和省、市支持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基金项目。
(六)负责引导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与技术合作,支持中小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
(七)指导支持中小企业维护合法权益。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综合部、融资服务部、创新服务部、信息服务部。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2023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23年,在市工信局直接领导下,无锡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在认真抓好党建的同时,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围绕全市工信工作核心,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效能,紧扣推进政策落地、搭建惠企平台、开展精准服务等重点工作开展惠企服务,为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加强政策宣贯,助力企业能力提升
2023年,中心微信端共发布信息675条,用户量为7447。网站升级后共发布惠企资讯、服务活动等信息159条。围绕专精特新、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刊发了6期《无锡中小企业简报》。分级认定了40家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星级平台。全年共举办29场创新创业培育活动,惠及企业64070家(次),其中线上直播课20场,服务企业63550家(次),线下沙龙、培训活动9场,服务企业520家(次)。
二、深化金融服务,纾解企业融资难题
2023年,共为我市944家企业发放1404笔转贷应急资金,累计转贷金额115.12亿元,续贷金额达126.47亿元;共为我市59家企业办理了73笔锡信贷,发放贷款2.81亿元;合作银行共为2975家企业办理了71917笔小额票据贴现业务,涉及金额共计309.17亿元。同时,配合市委人才办开展了18期“创投无锡”太湖人才金融路演活动,为我市132家企业提供与创投机构的有效链接,帮助9家企业获得3.63亿元融资。
三、注重调查研究,深入企业了解诉求
2023年,中心面向全市工业企业开展了半年度和年度问卷调查,分别收集问卷1672和1210份,撰写的问卷调查报告为相关领导提供企业运行发展情况参考。同时,中心积极搭建政企服沟通平台,联合相关机构主动对接企业250余家(次),深入了解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与诉求,提供“点对点”个性化服务,为企业抢抓机遇、有效发展注入源头活水。
四、对接锡企服务平台,做好政企互动
中心承担锡企服务平台中市工信局对口业务工作,共推送各类涉企政策及政策解读、项目指南、行业动态等信息137条;成功推出“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集成电路地标产业的若干政策”的宣讲、“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辅导”和“无锡市中小企业转贷应急资金政策宣讲”等三场锡企直播。
五、党政协力,提升中心党建工作成效
中心党支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主线,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中小企业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1.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筑牢对党忠诚政治根基。2.坚持以组织建设为抓手,构筑坚强战斗堡垒。3.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全心服务助企发展。4.坚持以纪律建设为保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第二部分 无锡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066.34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8.25万元,减少2.58%。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1,066.34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1,066.3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8.25万元,减少2.58%,变动原因:转贷利率降低,转贷相关收入减少。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支出决算总计1,066.34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1,066.3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8.25万元,减少2.58%,变动原因:转贷利率降低,转贷相关支出减少。
2.结余分配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1,066.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63.01万元,占99.6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管理教育收费)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32万元,占0.3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1,066.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9.07万元,占64.62%;项目支出377.27万元,占35.3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063.01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5.03万元,减少2.3%,变动原因:转贷利率降低,转贷相关收支减少。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发生的支出。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063.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9%。与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658.44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161.44%。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380.51万元,支出决算587.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5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经费指标追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32.69万元,支出决算32.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16.35万元,支出决算16.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机关事业单位年金缴费基数调整。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23万元,支出决算1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0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医疗缴费比例降低。
(四)农林水支出(类)
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200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增加了省财政厅拨付的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指标。
(五)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
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款)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项)。年初预算40万元,支出决算39.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线下活动减少,费用相应减少,厉行节约。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52.39万元,支出决算52.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同。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13.46万元,支出决算13.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同。
3.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100.04万元,支出决算100.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同。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685.7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61.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2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063.0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5.03万元,减少2.3%,变动原因:转贷利率降低,转贷相关支出减少。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685.7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61.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2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2.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39万元,变动原因:主要因业务需要增加了机关管理局饭券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88.09%;公务接待费支出0.3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1.91%。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全年使用财政拨款涉及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2.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4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33万元,接待2批次,22人次,开支内容:为无锡市财政局市星级平台专家及“数字化转型与创新发展”专题辅导公务接待费;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
(三)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2023年度全年召开会议0个,参加会议0人次。
(四)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2023年度全年组织培训0个,组织培训0人次。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二、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4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4.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64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共0个项目开展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本单位未开展单位整体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0万元。
本单位共对2023年度已实施完成的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137.79万元;本单位共开展1项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1,066.34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原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十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二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二十三、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项):反映各级财政部门用于除上述方式以外的其他普惠金融发展的支出。
二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款)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二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二十八、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