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财政信息

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3-02-15 09:09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7844/2023-00043
发文日期
2023-02-15
公开日期
2023-02-15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经济,管理,预算,收支
文件下载
下载
内容概述
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2023年度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3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研究起草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督促实施。

(二)推进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发展规划,提出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政策建议,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按分工承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任务。

(三)推进制造强市建设。贯彻实施产业强市主导战略和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统筹推进制造强市建设重大工程,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

(四)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运行监测协调。制订并实施近期工业、信息化运行调控目标、政策措施,开展企业信息采集、行业统计分析和产业发展报告等工作,进行监测预警、预期引导,协调解决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五)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投资和技术改造相关工作。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规模,按规定权限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推进重大工业项目建设。制订并实施推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规划,按规定负责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核准备案等工作。

(六)负责全市自主可控的先进制造业体系建设。推动提升关键技术的控制力、产业集群的带动力、产业链条的整合力、信息化的引领力和标准的主导力。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创新,推进产业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实施重大技术装备攻关。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促进产学研用结合和技术成果转化。协同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品牌、质量、标准、知识产权等工作。

(七)推动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研究制订并实施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组织实施有关重大专项,培育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

(八)推进全市有关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制订并实施服务型制造、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政策,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推动工业设计、现代物流等发展,负责工业遗产保护、工业文化建设和工业、信息产品市场建设等工作。

(九)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行业管理。研究提出推动行业发展、加强行业管理的政策建议,制订并实施行业发展规划、准入标准,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重大问题。按职责分工指导工业和信息化应急管理、产业运行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全市盐业专营工作和全市盐业行业管理。指导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统筹推进全市企业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培育发展工作。协调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等工作,深化信息技术应用。协调重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推进通信网、广播电视网、计算机网等“多网”融合发展。协调信息服务业领域涉及公共社会利益的重大事项,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连互通。

(十一)负责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指导推进“互联网+先进制造业”、人工智能与制造业融合创新应用、智能制造发展和产业数字化转型。指导推进工业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十二)推进信息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牵头负责电子信息产业、软件产业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组织规划重大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建设项目;牵头负责物联网发展工作,负责推进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国家传感信息中心)建设。

(十三)综合协调全社会节能工作。制订并实施全社会节能规划和工业、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政策,开展节能监察管理和节能评估审查工作。推进绿色制造工程。指导全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发展散装水泥工作。

(十四)培育发展全市大企业大集团和龙头骨干企业。研究制订并实施培育发展大企业大集团、龙头骨干企业的政策措施。推动企业管理创新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企业家队伍建设和产业人才开发,组织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教育培训。协调企业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牵头推进企业减负降本。

(十五)负责全市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和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制订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发展中的有关重大问题。负责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开展中小企业梯次培育,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培育“隐形”冠军企业,促进中小企业与大企业融通发展。

(十六)负责全市无线电管理及无线电频谱的开发使用。贯彻执行无线电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全市无线电管理规划的制定和实施;统筹全市无线电频谱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负责全市无线电频率使用、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无线电发射设备和辐射无线电波的非无线电设备的管理;组织开展无线电监测和监督检查;组织平、战时无线电管制。

(十七)负责全市国防科技工业统筹发展工作。联系国防与军工产品生产企业,推进军民融合、寓军于民工作;负责军品科研、生产、固定资产投资、合同管理、生产许可和保密资格审查;负责武器装备动员和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工作;参与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组织管理国防科技工业质量、计量、标准、情报、统计、成果及推广工作;负责民爆器材生产和流通、民用船舶和民用航空工业领域的行业管理。

(十八)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安全生产监管任务,组织开展专项安全生产检查,指导所属单位和市(县)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牵头拟订本部门本领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工作计划,完善本部门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综合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安全生产管理;牵头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和销售的安全监管;指导船舶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船舶修造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规划处、法规处(行政审批处)、运行监测协调处(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办公室)、投资与技术改造处、技术创新处(新兴产业处、市汽车工业办公室)、企业发展服务处(民营经济促进处)、节能与综合利用处、产业人才与合作处、装备与消费品产业处、材料产业处(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办公室)、智能制造推进处(两化融合推进处)、信息化与软件服务业处(互联网产业管理处、工业信息安全处)、物联网规划服务处(信息基础设施处)、物联网产业发展处、电子信息产业处、无线电管理处(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无锡市无线电管理处)、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军民结合推进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财务审计处、组织人事处(职称工作办公室)、机关党委、工会。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无锡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无锡市节能监察支队和无锡市无线电监测站。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无锡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无锡市节能监察支队,无锡市无线电监测站。

2.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3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4家,具体包括: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本级),无锡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无锡市节能监察支队,无锡市无线电监测站。

三、2023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主要目标

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5%左右,工业投资完成1700亿元,单位GDP能耗降幅完成省下达目标。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41.8%,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2%左右。

(二)主要任务:

1.全力保障工业经济运行平稳向好。狠抓运行监测调度。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科学合理安排年度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细化量化指标要求,强化情况通报和指导督促,推动各地区对标找差、创优争先。用好“3+3”企业库,持续密切跟踪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运行数据,加强分析研判,推动工业经济各项指标运行在合理区间。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数据归集整理和共享应用,提高数据资源使用价值,为运行监测调度和分析研判提供高效辅助和强力支撑。大力做强存量支撑。鼓励企业深度融入长三角、大湾区、京津冀和“一带一路”等国家、省、市区域一体化发展重大战略,拓展产业交流广度和深度。办好“十百千万”市场开拓品牌活动,聚焦十条重点产业链,开展百场对接、实施千企组团、组织万企抢单,夯实工业增长动力。开展头部企业行、重点央企进无锡等活动,加强无锡企业与华为、中国商飞、中国航发、徐工集团等合作,加速融入区域产业链供应链。组织企业参加中国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新材料产业博览会等大型展会,举办无锡知名产品市外巡展、“两用”产业对接等活动,帮助企业主动链接优质资源。用好线上合作平台,做强锡配网平台,联合京东工业品、阿里巴巴、震坤行和爬爬网等知名工业品平台,开设无锡工业品专窗或专区,举办无锡工业品线上采购节,邀请平台大买家来锡开展集采,助力企业稳定单。积极培育新增长点。加快小微企业进规模步伐,落实“小微企业成长培育计划”,建立小升规重点企业培育库和退规企业预警库,开展政策宣传和点对点帮扶,推动企业“小升规、规变大、大变强”。加快中小企业孵化载体(平台)建设,完善载体(平台)信息服务、创业辅导、创新支持、人员培训、市场营销、投融资服务、管理咨询、专业服务等功能,积极争创国家级、省级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大力支持引导各地引进销售总部、企业总部,千方百计稳心留根,推动现有企业把产能留在无锡。持续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发挥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作用,做好企业负担监测点信息采集,完善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推动各类惠企减负政策直达基层、应享尽享。强化“两链”护航专班功能,深入开展“进万企、解难题、促发展”挂钩服务,加强重点服务平台建设,切实解决企业急难愁盼。深化金融服务,举办全市产融合作对接活动,完善信保基金风险共担机制,进一步扩大“锡信贷”、转贷应急资金等规模和覆盖范围。建立校企合作常态化机制,举办清华班、复旦班等系列高级特色研修班,大力引进国家重大人才工程海外高层次人才。加大对上争取力度,密切关注政策动向,全力“争政策、争项目、争牌子、争资金”。对标各类对上争取项目申报标准,靶向发力育优项目、育强企业,推动更多项目、企业获得支持。加大宣传力度,围绕“465”集群建设、重大产业活动、重要推进举措,利用多渠道开展主题宣传,营造产业发展浓厚氛围。

2.大力推动工业投资提质扩量。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一纵一横”项目挖掘、推进机制。纵向,推动形成市、区工信部门、开发区、镇街园区联动机制,充分挖掘项目源,上下联动推动项目快建设、快达效。横向,聚焦“465”集群和“3010”产业链,建立分产业项目储备、摸排、统计、跟踪等机制,抓好一批“补链”“强链”“畅链”“延链”重点项目。聚焦关键项目、旗舰项目,加强与基层、企业、项目投资主体的沟通联动,形成推动项目建设的强大合力,确保各产业重大项目周周有进展、月月有实物量、季季上台阶。抓好项目流程管理。建立完善“在谈、签约、备案、在批、开工、在建、竣工、达产”八大项目库,突出项目“落地、开工、生产、达产”四个关键环节,抓好项目全流程管理。全面挖掘项目源,动态更新项目信息,及时了解各类项目推进情况。建立项目排查机制,通过“项目进度表排查、自下而上报送排查、自上而下走访服务排查”三排查,主动掌握并协调解决重点工业项目建设中的问题和困难。大力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制定《千企技改升级2023年工作要点》,鼓励企业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实施改造,全年推动1000个以上技术改造项目开竣工。加强服务督查考核。充分发挥项目推进服务“双专班”作用,通过“各板块属地协调、市级部门联动协调、积极争取省厅协调”三协调,协调市专班成员部门和上级条线部门,合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完善工业投资情况月通报机制,每月编制项目专报,通报各地区、各产业集群工业投资进展情况,推进重点项目早开工、早入库、早投入、早见效。强化目标跟踪考核,适时开展工业投资和重点项目推进督导,重点加强对工业投资、高技术产业投资增速下滑明显板块的通报督导。

3.聚力提升“465”集群发展能级。加快优化集群推进机制。召开全市产业强市高质量发展大会,制定集群发展专项政策,出台“465”分产业三年行动计划和年度工作要点,汇聚资源、凝聚力量推动“465”集群加快发展。深入实施“链长制”,完善专班“1246”工作机制,建强“3010”优势产业链。健全集群“六个一”(一个产业规划、一类特色园区、一批促进机构、一只产业基金、一个政策工具包、一个品牌活动)推进机制,开展首批市级特色产业园区认定工作,继续认定一批市级产业集群促进机构。优化产业链图谱、产业创新地图,推动产业链图谱、创新地图成为开展招商引资、组织配套活动、育强创新能力的工作指引,着力在关键缺失上“补链”、在基础薄弱上“强链”、在卡点堵点上“畅链”、在上下游产业上“延链”。加快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地标产业集群。提高物联网、集成电路、软件产业发展聚焦度,不断提升地标产业核心竞争力。物联网产业:聚焦“一感两网”,加快建设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国内领先的标杆应用工程,培育一批应用平台型企业、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全力争创物联网产业链供应链生态体系试点城市。推进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建设,加快出台车联网发展促进条例,推进运营主体实体化运作,推动市、区两级融合,建好用好国家级测试基地等公共服务平台,争创国家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城市。迭代升级物联网政策,加快组建“一感两网”行业协会(联盟),继续办好世界物联网博览会,合力服务产业发展。建强物联网创新促进中心,推进先进感知研发中心、物联网知识智慧共享平台二期建设,不断强化促进中心技术攻关、人才培养、集群促进等功能。集成电路产业:制定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意见,着力锻长板、强弱项、抓变量。优化“核心三业”结构,做大装备材料支撑,加快“两圈两链两中心”建设(两圈即信创芯片、车规级芯片创新生态圈,两链即高端功率半导体产业链、第三代半导体产业链,两中心即国家集成电路特色工艺及封装测试创新中心、国家集成电路先进封测技术创新中心),着力提升集成电路全产业链竞争优势。加强产业链协同创新,支持58所建设微电子与微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推动设计企业与封测企业联动创新,带动提升芯片性能。拓展交流合作,创办首届集成电路发展(无锡)峰会,办好第十一届中国半导体设备年会、第五届太湖创芯峰会等重大活动,营造良好产业发展环境。软件产业:聚焦工业软件、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和开源生态,制定专项政策意见,强化软件赋能、赋值、赋智。提升工业软件能级,推进有条件的制造企业剥离或独立成立软件企业,举办工业软件专题招商推介会,打造品牌卓越的工业软件产业链。加大省级信创先导区建设力度,加快构建以申威芯片为核心的计算装备产业生态,推动形成“国产CPU+整机+操作系统+应用软件+安全软件”信创产业链。优化壮大开源社区,推动鸿蒙、欧拉等开源平台在锡发展,举办开放原子全球开发者大会,支持骨干企业部署一批基础性、前瞻性开源项目。持续推进软件“名企、名园、名人、名品”培育,推动无锡软件园争创国家软件名园,山水城科教产业园、惠山软件园争创国家网络安全产业园。加快建设国内领先的优势产业集群。抓牢项目、平台、企业三个关键抓手,持续夯实优势产业支撑力。高端装备产业:建立高端装备产业重大项目、重点园区、重要创新平台、重点培育企业四张清单,聚焦发力,提升“两机”产业链优势,加快育强太阳能制造装备、机器人等产业链。开展重点产业链对接活动,提升本地配套率;筹建高端装备产业协会;加快推进航空航天产业园(惠山区)、海空天装备产业园、集成电路装备产业等特色园区建设。高端纺织服装产业:放大苏锡通高端纺织服装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效应,以骨干企业为依托,大力推进科技创新、数字赋能、“三品”战略、国际化发展等行动,推动纺织服装产业品牌化、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国际化发展,将无锡打造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高端服装产业基地。节能环保产业:以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固废污染防治、节能装备4条特色产业链为突破方向,打造宜兴环科园、江阴临港、锡东商务区、惠山开发区、新吴高新区5个定位明晰、特色鲜明、各具优势的特色产业园区,力争建成国内最具影响力的节能环保装备制造基地。新材料产业:着力在特钢材料领域创品牌,高分子材料领域提品质,电子专用材料增品种,强化新材料产业对集成电路、新能源、生物医药等产业发展的支撑。大力拓展空间,高标准认定一批化工重点监测点,推动宜兴和锡山2个新材料产业园升级为化工园区,支持江阴临港化工园区依法依规科学扩区。积极布局公共研发转化平台和中试转化基地,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汽车及零部件(含新能源汽车)产业:聚焦新动力、车规芯片、汽车域控三大重点,大力培育领军骨干企业,加快建设动力电池、车规级芯片产业两个公共服务平台,做大做强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两个增长极。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特色园区建设,重点建设宜兴绿色动力(氢能)产业园、锡山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SOFC)产业园、惠山新能源汽车产业园等,推动构建特色化、差异化、集群化新能源汽车发展格局。优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环境,制定《无锡市2023年度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推动构建适度超前、布局合理、贴近用户、智能高效的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体系。加快培育未来产业新爆点。人工智能:围绕智能芯片、智能传感器、智能机器人、智能网联汽车等关键零部件和终端产品,加快技术研发与产业化,争创全国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第三代半导体:加快培育关键领域龙头企业,推动突破芯片设计、衬底、特色封测等关键技术,初步构建从设计到制造的第三代半导体全产业链。深海装备:重点围绕深海太湖实验室建设,加快推进研发平台能力建设,重点布局水下机器人(潜航器)设计研发,推动优势配套能力央地合作、配套企业落地成链。元宇宙:积极推动元宇宙与数字经济、数字化转型融合发展,依托梁溪区元宇宙展示中心、元宇宙创新联盟等创新要素,加快突破算法算力、区块链、仿真交互等“元技术”,打造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标杆应用,加快构建“创新载体+应用场景”的“元产业”发展格局。

4.着力促进数字经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大力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摸清全市数字化转型家底,推动建立以制造业需求为导向的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推进模式。深化对企业赋能,继续开展企业数字化免费诊断,重点建设100个智能化建设项目和200个轻量化智能化改造项目,打造一批智能工厂、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等标杆示范。强化对产业链赋能,围绕“3010”产业链,分链梳理产业链数字化转型现状、需求和突破点,“一行一策”探索细分行业整体数字化转型实践路径。加强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建立市、市(县)区两级培育清单,推动大型企业建平台、中小企业“上云用数赋智”。优化生态建设,培育优质数字化服务商,强化服务商能力建设和评估,建强数字化转型整体服务能力。做实数字化转型供需对接,摸排一批行业应用性强、可复制推广的特色解决方案和新工业软件、AR及工业大数据产品,推动与企业、行业需求精准匹配、深度对接,激励更多制造业企业想转、会转、能转、转出成效。大力推动数字产业化发展。做大数字核心产业,围绕“3+5+X”数字产业体系,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按照“项目化、清单化、节点化、责任化”要求抓好落实。围绕物联网、集成电路、车联网、软件等领域,建设一批数字产业特色园区。聚焦强链补链延链,建立分级分类数字企业培育库,绘好数字经济生态圈全景图,举办数字经济产业交流合作洽谈会,全力引育一批旗舰型、总部型、平台型数字经济领军企业。优化数字产品供给,推动MEMS传感器、智能终端、工业软件及APP等领域供需对接和协同攻关,打造一批数字名品、优品。推广数字应用场景,加快建设城市生命线安全、“锡心养老”等重大工程,开展工业领域“哑设备”网联化改造,重点围绕车联网和“双智”试点,推进车联网基础设施随路建设,打造实时交通信息服务、区域交通优化服务、重点车辆服务与管控、城市精细化治理服务、自动驾驶接驳、自动驾驶物流、自动驾驶末端配送等7类应用服务。大力夯实信息基础设施。建优通信网络,大力推动5G基站建设,推进10GPON规模部署,试点部署50GPON端口,提升通信骨干网络承载能力。推动全光网、5G网络、虚拟专网接入进一步向企业端、用户端延伸,实现深度覆盖。建好5G应用生态,加大5G应用推广力度,按照产线级、车间级、工厂级三个层次,向制造业企业逐步推广5G应用,推动“5G+工业互联网”应用场景由视频监控、数据采集等表层应用向设计研发、加工装配、生产控制等深层次延伸,认定一批市级5G应用特色园区、标杆工厂,争创国家级、省级5G全连接工厂。大力培育5G应用解决方案服务商,力争打造5-10个既懂5G技术又精通行业流程工艺的典型应用复制推广团队。建实算力资源,持续跟踪服务中国移动长三角(无锡)马山数据中心、雪浪算力中心建设,靠近实时算力需求,布局一批能耗规模较低的小微型边缘计算节点。

5.竭力增强产业发展创新驱动。建平台,带动提升产业链创新能力。分产业链摸排一批已建、在建创新载体,提升现有创新载体平台建设水平,新培育一批关键领域创新平台,力争4个地标产业每个产业创建1家以上国家级创新平台、6个优势产业每个产业创建1家省级以上创新平台。重点支持国家集成电路特色工艺及封装测试创新中心、江苏省物联网创新中心、江苏省数字化设计与制造创新中心等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稳步推进江苏省水环境工程技术与装备创新中心创建,加快无锡航空发动机产业创新研究院建设进度。强平台,带动提升企业自主创新水平。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加大企业技术中心培育力度,加快推动创新平台构建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以产业化项目为目标的研发体系。积极推动依托创新平台搭建技术、产业供需对接平台,促进创新链和产业链精准对接。用平台,带动提升技术成果转化效率。依托重点创新平台和企业,开展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大力实施产业基础再造,聚焦机械、冶金、纺织等传统产业实施一批工业强基项目,综合提升无锡产业自主可控能力。积极申报省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做好往年揭榜攻关项目的推进和进度督查,加快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攻关突破。全力建设先进技术成果转化无锡分中心,积极对接转化中心和在锡院所,赋能“两机”、先进装备等优势领域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加强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继续开展市级创新产品认定。

6.强力推动大中小企业齐头并进。育强链主型企业。坚持把培育大企业、链主企业作为推动产业发展的核心任务,聚焦具有规模优势、产业链整合能力较强的终端产品企业、高端创新资源集聚与新模式新业态孵化能力强的总部企业,对标世界一流水平,培育一批核心技术能力突出的产业链“龙头”、国家级单项冠军和产业集群“领军者”。加强企业上市服务,开展企业上市辅导,鼓励企业用好资本市场做大做强。深入推进“百企引航”计划,重点培育年销售收入50亿元以上的本土企业,支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资本运作、战略合作和海外引才等方式壮大实力。引导企业增强质量品牌意识,积极争创国家、省质量标杆企业。鼓励大型企业向服务型制造拓展,深化国家服务型制造示范城市建设,协同推进服务型制造发展和工业设计、生产性服务能力提升,围绕共享制造、生产性金融服务、检验检测认证等培育推广一批新模式典型案例,推动制造业企业向价值链高端攀升。育壮专精特新企业。实施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十个一”行动,即:管好一个数据库(国家、省、市三级专精特新企业库),筹建一个先行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先行示范区),办好一个链享会,成立一批专委会(专精特新企业联盟科技人才专委会和成果转化专委会),形成一批小灯塔,开好一个私董会(每季度开展一次上市培育私董会),组成一个服务团(专精特新专家智库服务团),开好一个早茶会(每月选取一个产业一个主题开展“早茶会”、座谈会或沙龙等形式多样的政企交流活动),举办一个研修班,举办一场高峰会,多措并举建立面广量大、质优技强的专精特新矩阵。育优协同发展生态。充分发挥链主企业领航作用,鼓励链主企业对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进行优化整合,带动“链”上企业加快发展。积极鼓励链主向中小企业开放市场、技术、人才等创新资源,组织需求发布、订单发榜、供需对接等活动,鼓励中小企业积极融入大企业供应链、创新链,推动形成大中小企业融合发展格局。聚焦“465”产业体系及“3010”产业链,分链逐一排出一批链主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名单,建设一批后备企业培育库,持续加强跟踪推进、服务协调。

7.用力擦亮工业经济绿色底色。抓好工业领域节能降碳。围绕单位GDP能耗降幅,健全节能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加强节能预警分析,开展能源消费预算管理,推进“两高”项目动态管理,拓展合同能源管理推广机制,广泛开展节能宣传,确保全市单位GDP能耗降幅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加快推进节能改造重点项目,开展企业免费节能诊断,实施节能技术改造项目60项。加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继续开展绿色工厂星级评定,加快培育一批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绿色工厂、绿色产品。扎实开展能效“领跑”活动,鼓励重点耗能行业以能效领跑企业为目标开展能效对标达标。统筹谋划工业领域碳达峰,出台实施方案,聚焦重点行业、重点园区、重点企业,探索无锡工业碳达峰路径,大力培育碳中和示范项目。大力提升资源综合利用,鼓励企业开展工业“三废”回收利用,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建设。抓好低端低效产能淘汰。持续推进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淘汰,推动布局分散、装备水平较差、低水平重复建设的低端低效企业,加快开展布局调整、兼并重组、技术改造、搬迁入园。严格铸造行业产能置换管理,常态化开展全市印染行业落后工艺、装备排查和淘汰,提高重点行业绿色安全水平。继续深入开展工业企业资源利用绩效评价,重点开展“三摸清”(摸清实际工业用地企业真实生产经营状况,摸清工业用地非工业用途情况,摸清规上企业占地情况),集中力量对亩均税收1万元以下低端工业企业改造提升或处置淘汰。抓好安全发展。加强民爆、船舶修造、民机制造行业安全监管,强化督导检查,开展民爆行业严禁违章作业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推进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组织开展“五个一”活动(组织1次分管领导专题宣讲活动、组织1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专家宣贯活动、组织1次安全知识网络答题竞赛活动、组织1次民爆装卸管理员和安全员专项培训活动、组织1次民爆或船舶修造行业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持续夯实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加快推进保留化工生产企业安全环保改造,围绕“一园一策”整治和“一企一策”整治,加强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提高化工行业本质安全水平。抓实抓细工控安全,开展工业信息安全普查和星级企业培育,加强重点企业和重要设施信息安全防护。加强无线电安全保障和监测执法,全力维护空中电波秩序。强化全市食盐专营工作和全市盐业行业管理,确保群众吃上“放心盐”。
 

第二部分2023年度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85,331.9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9,423.23万元,减少9.94%。

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85,331.96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合计85,331.96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071.9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988.93万元,减少11.52%。主要原因是《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锡委发[2021]59号),调整了预算项目和相关标准以及调整住房保障缴费基数。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5)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9)其他收入16,26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34.3万元,减少2.6%。主要原因是市无线电监测站省拨资金减少。

2.上年结转结余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二)支出预算总计85,331.96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合计85,331.96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4,038.05万元,主要用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等工作发生的基本支出和经常性项目支出等。与上年相比增加512.11万元,增长14.52%。主要原因是增加基础绩效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类)支出25,000万元,主要用于科技项目的配套资金和重点技术改造投资资助项目。与上年相比增加25,000万元(去年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增减比率)。主要原因是功能科目调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839.6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事改单位退休职工待遇补贴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55.06万元,增长22.65%。主要原因是人员和缴费基数调整。

(4)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227.2万元,主要用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和下属单位支付职工医疗统筹费单位承担部分。与上年相比减少11.93万元,减少4.99%。主要原因是调整缴费基数。

(5)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906.76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市节能监察支队人员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51.18万元,增长20.01%。主要原因是市节能监察支队增加基础绩效支出。

(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支出52,937.29万元,主要用于一是工业转型升级资金,主要支持工业转型升级、节能降耗、技术改造等;二是数字经济和数字化转型发展资金,主要支持软件、集成电路、物联网等;三是“太湖人才计划”资金支出等。与上年相比减少34,796.91万元,减少39.66%。主要原因是《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锡委发[2021]59号),调整了预算项目和相关标准以及功能科目调整。

(7)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382.98万元,主要用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购房补贴及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432.74万元,减少23.83%。主要原因是根据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和住房补贴的政策,调整了职工工资缴费基数。

2.年终结转结余为0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收入预算合计85,331.96万元,包括本年收入85,331.9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9,071.96万元,占80.95%;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本年事业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其他收入16,260万元,占19.05%;

上年结转结余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单位资金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支出预算合计85,331.96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7,061.17万元,占8.27%;

项目支出78,270.79万元,占91.73%;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9,071.9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8,988.93万元,减少11.52%。主要原因是《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锡委发[2021]59号),调整了预算项目和相关标准以及调整住房保障缴费基数。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69,071.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0.95%。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8,988.93万元,减少11.52%。主要原因是《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锡委发[2021]59号),调整了预算项目和相关标准以及调整住房保障缴费基数。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1.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3,657.5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52.18万元,增长17.78%。主要原因是增加基础绩效支出。

2.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380.5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73万元,增长4.03%。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工资调整。

(二)科学技术支出(类)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支出25,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000万元(去年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增减比率)。主要原因是功能科目调整。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447.7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8.03万元,增长35.79%。主要原因是人员和缴费基数调整。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223.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9.03万元,增长35.8%。主要原因是人员和缴费基数调整。

3.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16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2万元,减少11.58%。主要原因是事改企退休人员减少。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204.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67万元,减少5.84%。主要原因是调整缴费基数。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2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74万元,增长3.32%。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

(五)节能环保支出(类)

能源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906.7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1.18万元,增长20.01%。主要原因是市节能监察支队增加基础绩效支出。

(六)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

1.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41.7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39万元,增长18.0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物业管理费是功能科目调整。

2.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无线电及信息通信监管(项)支出74.52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3.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支出16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5万元,增长50.9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应急用盐储备经费。

4.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款)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项)支出36,39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4,478.8万元,减少48.65%。主要原因是《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锡委发[2021]59号),调整了预算项目和相关标准以及调整住房保障缴费基数。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437.1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36.29万元,减少23.77%。主要原因是根据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和住房补贴的政策,调整了职工工资缴费基数。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505.4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6.75万元,减少25.91%。主要原因是根据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和住房补贴的政策,调整了职工工资缴费基数。

3.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440.4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9.7万元,减少21.37%。主要原因是根据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和住房补贴的政策,调整了职工工资缴费基数。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7,061.1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673.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38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9,071.9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988.93万元,减少11.52%。主要原因是《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锡委发[2021]59号),调整了预算项目和相关标准以及调整住房保障缴费基数。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7,061.1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673.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38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8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7.58%;公务接待费支出20.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2.4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18.88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18.88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20.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行政消耗性支出。

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0.7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35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行政消耗性支出,减少部分会议。

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14.6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8.76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行政消耗性支出,减少部分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358.9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8.33万元,增长37.72%。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调整。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365.81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10.01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采购服务支出355.8万元。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2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85,331.96万元;本部门共43个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61,618.18万元,占财政性资金(基本支出除外)总额的比例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单位资金:除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包含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十、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六、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八、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无线电及信息通信监管(项):反映无线电及信息通信行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十九、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二十、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款)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二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版权所有 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主办

苏ICP备09024546号  公安备案号:32021102000707  网站标识码:3202000005

我为政府网站找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