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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2-09-28 10:01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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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007844/2022-00131
发文日期
2022-09-28
公开日期
2022-09-28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经济,管理,决算,核算,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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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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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1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研究起草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督促实施。

  (二)推进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发展规划,提出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政策建议,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按分工承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任务。

  (三)推进制造强市建设。贯彻实施产业强市主导战略和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统筹推进制造强市建设重大工程,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

  (四)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运行监测协调。制订并实施近期工业、信息化运行调控目标、政策措施,开展企业信息采集、行业统计分析和产业发展报告等工作,进行监测预警、预期引导,协调解决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五)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投资和技术改造相关工作。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规模,按规定权限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推进重大工业项目建设。制订并实施推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规划,按规定负责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核准备案等工作。

  (六)负责全市自主可控的先进制造业体系建设。推动提升关键技术的控制力、产业集群的带动力、产业链条的整合力、信息化的引领力和标准的主导力。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创新,推进产业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实施重大技术装备攻关。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促进产学研用结合和技术成果转化。协同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品牌、质量、标准、知识产权等工作。

  (七)推动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研究制订并实施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组织实施有关重大专项,培育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

  (八)推进全市有关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制订并实施服务型制造、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政策,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推动工业设计、现代物流等发展,负责工业遗产保护、工业文化建设和工业、信息产品市场建设等工作。

  (九)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行业管理。研究提出推动行业发展、加强行业管理的政策建议,制订并实施行业发展规划、准入标准,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重大问题。按职责分工指导工业和信息化应急管理、产业运行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全市盐业专营工作和全市盐业行业管理。指导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统筹推进全市企业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培育发展工作。协调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等工作,深化信息技术应用。协调重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推进通信网、广播电视网、计算机网等“多网”融合发展。协调信息服务业领域涉及公共社会利益的重大事项,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连互通。

  (十一)负责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指导推进“互联网+先进制造业”、人工智能与制造业融合创新应用、智能制造发展和产业数字化转型。指导推进工业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十二)推进信息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牵头负责电子信息产业、软件产业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组织规划重大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建设项目;牵头负责物联网发展工作,负责推进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国家传感信息中心)建设。

  (十三)综合协调全社会节能工作。制订并实施全社会节能规划和工业、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政策,开展节能监察管理和节能评估审查工作。推进绿色制造工程。指导全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发展散装水泥工作。

  (十四)培育发展全市大企业大集团和龙头骨干企业。研究制订并实施培育发展大企业大集团、龙头骨干企业的政策措施。推动企业管理创新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企业家队伍建设和产业人才开发,组织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教育培训。协调企业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牵头推进企业减负降本。

  (十五)负责全市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和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制订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发展中的有关重大问题。负责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开展中小企业梯次培育,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培育“隐形”冠军企业,促进中小企业与大企业融通发展。

  (十六)负责全市无线电管理及无线电频谱的开发使用。贯彻执行无线电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全市无线电管理规划的制定和实施;统筹全市无线电频谱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负责全市无线电频率使用、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无线电发射设备和辐射无线电波的非无线电设备的管理;组织开展无线电监测和监督检查;组织平、战时无线电管制。

  (十七)负责全市国防科技工业统筹发展工作。联系国防与军工产品生产企业,推进军民融合、寓军于民工作;负责军品科研、生产、固定资产投资、合同管理、生产许可和保密资格审查;负责武器装备动员和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工作;参与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组织管理国防科技工业质量、计量、标准、情报、统计、成果及推广工作;负责民爆器材生产和流通、民用船舶和民用航空工业领域的行业管理。

  (十八)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安全生产监管任务,组织开展专项安全生产检查,指导所属单位和市(县)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牵头拟订本部门本领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工作计划,完善本部门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综合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安全生产管理;牵头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和销售的安全监管;指导船舶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船舶修造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规划处、法规处(行政审批处)、运行监测协调处(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办公室)、投资与技术改造处、技术创新处(新兴产业处、市汽车工业办公室)、企业发展服务处(民营经济促进处)、节能与综合利用处、产业人才与合作处、装备与消费品产业处、材料产业处(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办公室)、智能制造推进处(两化融合推进处)、信息化与软件服务业处(互联网产业管理处、工业信息安全处)、物联网规划服务处(信息基础设施处)、物联网产业发展处、电子信息产业处、无线电管理处(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无锡市无线电管理处)、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军民结合推进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财务审计处、组织人事处(职称工作办公室)、机关党委。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无锡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无锡市节能监察支队和无锡市无线电监测站。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4家,具体包括: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本级)、无锡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无锡市节能监察支队和无锡市无线电监测站。

  三、2021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21年以来,站在“十四五”开局的新起点上,我局紧紧围绕勇做全省“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排头兵目标要求,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强集群,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迈上新台阶。一是工业生产高位增长。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首次迈上2万亿台阶,达2.14万亿,同比增长2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2.9%、位居苏南前列;全市工业企业数突破8万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突破7千家;完成工业投资1563亿元;规上工业制造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41.6%,我市省内工业“第二城”的地位进一步巩固。二是五大行业增势强劲。全市五大行业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均实现15%以上增长,其中机械行业同比增长22.9%,对全市增长贡献率达47.1%。冶金、石化、纺织行业同比分别增长29.7%,15.8%、15.4%。电子行业在去年高增长基础上,继续保持较快增速,同比增长17.4%,集成电路产业持续发力,产品产量同比增长41.8%,约占全国产量12%,较去年底提高0.3个百分点。三是发展质态稳步向好。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1407.8亿元,同比增长10.3%,营业收入利润率为6.36%。企业亏损面为15.8%,较去年同期收窄1.2个百分点。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完成规模以上工业产值8529亿元,增长26.5%,占全市规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39.9%,较去年底上升5个百分点。

  我们取得了以下成绩:

  (一)以集群化为引领,推动重点产业链强链补链延链。健全集群发展推进机制。制定先进制造业重点产业集群建设年度工作要点,深化落实重点产业链(集群)挂钩制,召开重点产业链(集群)挂钩联系专班工作会议,推进重点产业链“六个一”建设。全市16个重点产业集群实现规上主营业务收入1.86万亿元,同比增长18.3%,规模超千亿产业集群达10个。强化集群发展企业支撑。深入实施“百企引航”、“千企升级”行动,围绕重点产业链,加速培育一批龙头骨干企业,全市13家企业入围中国企业500强,27家企业入围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均位居全省首位。加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出台《无锡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修订《无锡市专精特新“小巨人”认定管理办法》。强化集群发展创新驱动。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全市共征集关键核心攻关技术152项。推动创新载体建设,引进建设了航空发动机关键零部件创新研究院、湖南大学无锡半导体先进制造研究院、国家数字化设计与制造创新中心江苏中心等一批重大创新载体。新增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6家,累计达336家,位列全省前三,1家企业获省厅推荐参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

  (二)以强地标为导向,打造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地。编制出台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车联网、软件等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强化顶层设计,提高产业发展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全年物联网、集成电路产业增速超过25%,软件产业规模达1754亿元。推动物联网产业迈上新台阶。我市物联网产业成功入选国家首批先进制造业集群,成为全国唯一物联网主题产业集群。创新出台物联网平台型企业、特色园区、信息消费体验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推动市政府与中电科、航天科工等央企,腾讯、高通等产业链头部企业,车载信息联盟、中国国防企业协会等服务载体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打造集成电路产业新高地。全市新建在建集成电路产线项目达20个,SK海力士二工厂、华虹无锡基地、海辰半导体、中环领先大硅片、闻泰科技等5个超百亿集成电路重大项目均顺利通线投产。国家集成电路特色工艺及封装测试创新中心、先进技术研究院、江苏集成电路应用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功能发挥不断强化。推进软件产业实现新突破。无锡(国家)软件园、惠山软件园产业园获评省级软件名园首批试点,麻省理工、众安科技、中科院长光所激光通信项目等一批重大项目落户重点软件园区。3家软件企业入围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2家企业入围“2021年度中国软件百强企业”,16家企业入围省规划重点软件企业;新增省级软件企业技术中心3家,20项产品入围省重点领域首版次软件产品。

  (三)以融合化为核心,加快产业数字化服务化转型。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双千兆”建设,提前完成“双千兆”城市7项评价指标。全市累计建设5G基站超14000个,每平方千米基站密度超过3个,全省第二,基本实现市区、发达镇村和重点区域全覆盖。推动5G在工业、交通、医疗、农业等领域的广泛应用,打造5G应用标杆城市。建成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5个,在建1个。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实施企业数字化转型“十百千万”工程,确保实现“十四五”末全市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数字化全覆盖、重点骨干企业基本实现数字化转型。全市100个重点智能化项目预计总投资超240亿元,全年创建各类智能制造标杆942个,其中新增国家级智能制造标杆企业1家,累计3家、全国第一;新增“灯塔工厂”1家,累计2家、全国第二;新增省级智能工厂2家、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191家,均位列全省第一;新增省级智能车间39个、全省第二。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推动“千企上云”,新增国家级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4个、全省第一;新增省级五星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商1家、全省唯一。强化制造业服务化提升。大力推广服务型制造七大模式,制定《无锡市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27家企业获评市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新增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1家,累计3家、全省第一;新增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平台1个,实现了我市零的突破;新增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2家、省级工业设计中心4家。成功举办服务型制造万里行-走进江苏无锡活动,制造业服务化转型发展氛围进一步浓厚。

  (四)以高质量为目标,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制造业绿色发展水平。全面落实“双碳”战略,推进节能降耗,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工业体系。制定节能降耗工作意见,加强节能预警监测,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按月调度175家万吨能耗企业能耗情况,对五大高耗能行业项目实行节能量交易,坚决遏制“两高”技改项目盲目发展,全市单位GDP能耗下降3.2%以上,超额完成省下达目标。制定绿色工厂、绿色产品创建计划,45家企业列入2021-2023年工信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计划,新增工信部第三批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2家,全省第一。出台《无锡市加快培育氢能及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启动编制全市“十四五”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规划,全年新增充电桩1.7万个。大力推动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加大力度推进敏感区域化工企业关停,全年关停化工企业104家,超额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太湖一级区基本建成“无化区”。省“百日攻坚”反馈问题隐患整改率达99.92%。推动化工园区提档升级,全面实施“一园一策”规范化管理,加快推进2个化工集中区升级为化工园区。推进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编制“十四五”化工产业高端发展规划,认定第一批化工监测点2个。狠抓推进资源利用绩效评价。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工业企业资源利用绩效评价工作的实施方案》,扩大评价范围,实现工业企业全覆盖。创新实施以宗地为单位的评价模式,归集2020年度企业评价数据。开展“盘活低效工业用地”攻坚行动,确立三年腾退和盘活低效工业用地目标,全年盘活利用低效工业用地2.7万亩。全面落实各类差别化政策,全年预计减免A类企业差别化城镇土地使用税近一个亿,对D类企业加征水电气价格预计1200万左右。

  (五)以优服务为抓手,营造产业发展良好环境。加大对上争取力度。全年争取到国家首批先进制造业集群、“中国软件特色名城”、国家综合型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国家首批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试点城市、国家服务型制造示范城市、全国首批“千兆城市”、第一届全国国防科技工业先进集体等7个国字头荣誉,无锡被评为“促进制造业创新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等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受到省政府办公厅通报激励。完善服务企业机制。制定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推动全局上下树牢“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意识。建立重点企业专人挂钩服务机制,深入走访服务180家挂钩重点企业。加强重点服务平台建设,新增国家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1家,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1家。优化融资保障。推动银行机构与2637家(次)企业达成年度授信合作意向1713.22亿元,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产业链强链专项战略合作协议,加大对重点产业链条内企业的支持力度。用好转贷应急资金和锡信贷平台,全年市级转贷资金管理平台续贷金额达96.6亿元,为534家中小企业节约融资成本1.4亿元;“锡信贷”发放金额达6.8亿元。加强人才引育。开展企业引进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遴选,75名人才进入项目路演。围绕机器人技术与视觉系统应用、信创技术应用、“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智能制造等专题,举办培训班超10班次。加强产业人才培养,与欧洲微电子中心合作举办集成电路人才培训班,开展成都、重庆集成电路校园招聘,为产业发展积蓄人才力量。帮助企业开拓市场。成功举办2021世界物联网博览会,82个重大项目签约落户无锡,总投资超过251亿元。以畅通产业链供应链,促进国内大循环为主题,举办中国集成电路设计业2021年会暨无锡集成电路产业创新发展高峰论坛、2021无锡(北京)央地两用产业合作交流会、深空深海重大科技成果展、大小上海相沪锡引——百家锡企上海园区行、无锡—复旦大学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对接交流等展示交流活动,组织企业分别赴沈阳、盘锦、徐州、延安、南通开展产业合作交流,帮助企业开拓市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1,610.68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5,916.77万元,减少57.82%。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11,610.68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11,610.6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916.77万元,减少57.82%,变动原因:减少物联网创新中心建设专项资金。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支出决算总计11,610.68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11,610.6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916.77万元,减少57.82%,变动原因:减少物联网创新中心建设专项资金。

  2.结余分配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11,610.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594.01万元,占99.8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管理教育收费)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6.67万元,占0.1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11,610.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71.28万元,占73.82%;项目支出3,039.4万元,占26.1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1,594.01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5,933.44万元,减少57.88%,变动原因:减少物联网创新中心建设专项资金。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发生的支出。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1,594.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6%。与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81,546.72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14.22%。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1.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3,174.04万元,支出决算4,336.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6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一是增人增资增加了基本支出;二是公积金、住房补贴和提租补贴基数调整。

  2.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374.74万元,支出决算480.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2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一是增人增资增加了基本支出;二是公积金、住房补贴和提租补贴基数调整。

  3.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31.5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二)科学技术支出(类)

  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574.1万元,支出决算868.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1.2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一是增人增资增加了基本支出;二是公积金、住房补贴和提租补贴基数调整。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372.85万元,支出决算354.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1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调整在职人员退休。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186.42万元,支出决算177.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1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调整在职人员退休。

  3.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3.3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无预算,财政指标直接下达。

  4.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200万元,支出决算150.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4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近两年煤炭关停企业未有新增煤职业病新鉴定达到伤残等级人员,相关工伤保险费用及检查费未产生。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194.9万元,支出决算212.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8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缴费基数调整。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17.25万元,支出决算17.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预算与决算略有差异,人员缴费基数调整。

  (五)节能环保支出(类)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81.25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此项支出为上年结转项目。

  (六)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

  1.资源勘探开发(款)其他资源勘探业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238.86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功能科目调整,此项经费预算在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项)功能科目中。

  2.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12.9万元,支出决算9.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6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用于援派干部经费,由于疫情原因未去当地走访慰问。

  3.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82.23万元,支出决算78.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8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为老干部活动中心改造维修,节约部分经费。

  4.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无线电及信息通信监管(项)。年初预算74.52万元,支出决算6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0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受疫情影响,无线电监测支队取消部分活动。

  5.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年初预算504.72万元,支出决算524.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0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一是增人增资增加了基本支出;二是公积金、住房补贴和提租补贴基数调整。

  6.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款)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项)。年初预算74,170.4万元,支出决算2,121.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是本级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年初由市财政局将预算下达本部门,实施过程中市财政局直接将资金拨付项目扶持单位,本部门账面不反映项目资金的财务收支情况。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507.68万元,支出决算582.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6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年中追加经费。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636.46万元,支出决算789.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0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年中追加经费。

  3.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463.51万元,支出决算46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年中追加经费。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8,557.9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8,144.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413.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1,594.0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933.44万元,减少57.88%,变动原因:减少物联网创新中心建设专项资金。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8,557.9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8,144.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413.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22.3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2.4万元,变动原因:减少了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购置车辆、因疫情原因未安排出国和压缩行政消耗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9.55%;公务接待费支出20.1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90.45%。

  (二)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涉及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8万元,支出决算2.13万元,完成预算的76.07%,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压缩行政消耗经费。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0万元。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1年12月31日,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1.2万元,支出决算20.18万元,完成预算的95.19%,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压缩行政消耗经费。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0.18万元,接待204批次,2115人次,开支内容:为接待国家、省领导来锡调研检查工作、兄弟单位来锡调研和接待企业办事人员餐券等;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

  (三)一般公共预算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预算65.05万元,支出决算56.82万元,完成预算的87.35%,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压缩行政消耗经费。2021年度全年召开会议69个,参加会议5650人次,开支内容:召开无锡物联网创新中心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市委常委无锡市企业“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专题研讨会、全市集成电路创新创业企业家沙龙活动会议、上海莱蒙商务国际旅行社百家锡企上海园区行活动会议、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专家咨询论证会、提升禁化武履约能力及CWC大赛会议、服务型制造万里行,走进江苏无锡活动会议、《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发展规划纲要》总结评估报告评审会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预算55.03万元,支出决算10.01万元,完成预算的18.19%,决算数与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受疫情影响减少外出培训和压缩行政消耗经费。2021年度全年组织培训20个,组织培训62人次,开支内容:市委党校第十期市管班干部培训、无锡市人力资源开发培训中心2021年度局机关公务员自主选学培训、江南大学正科职培训、市委党校副科级任职培训、第十三届市管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研修班培训等。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291.8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4.4万元,减少22.43%,变动原因:压缩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和减少了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车辆购置费等。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0.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8.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72.06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10.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3.8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4.6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5%。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13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共0个项目开展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本部门未开展部门整体支出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0万元。

  本部门共对上年度已实施完成的5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77,815.37万元;本部门共开展4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81,056.16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原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十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二十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十二、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科技条件与服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二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外,用于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二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二十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二十九、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三十、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资源勘探开发(款)其他资源勘探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资源勘探业方面的支出。

  三十一、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十二、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十三、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无线电及信息通信监管(项):反映无线电及信息通信行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三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三十五、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款)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方面的支出。

  三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三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十九、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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