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节能监察支队2022年度单位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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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4007844/2023-00091
- 发文日期
- 2023-10-12
- 公开日期
- 2023-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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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锡市节能监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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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2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二、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对相关单位贯彻落实节能法律法规的情况,以及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高耗能产品设备执行节能审查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法律法规的情况,以及对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生产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从事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机构所提供的信息进行监督检查;协助节能主管部门审查、制止、纠正违反节能法律法规有关标准的行为。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主任室、办公室、法制科、节能监察科、能效监察科、能耗监察科、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科等7个科室。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2022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22年,无锡市节能监察支队在积极“抗疫”的同时,克服各种困难、合理调配人员,对内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和作风效能建设,对外进一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能,按照能耗双控、工业节能减碳要求理清工作思路,不断推动节能墙散执法工作信息化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全面提升政治站位。保证三会一课学习频率和质量,持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完善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努力打造绿色支部品牌。根据工作要求做好支队人员职级晋升、科室调整及人员变动、员工退休等人事工作,严格做好年度、季度评优评先,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状态。
二是强化党员党性修养。支部严格按照上级党委要求,严格开展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自查自纠,高质量完成市委巡查组迎检、党史学习教育总结、情景党课征集等各项工作。严格开展组织收看二十大开幕会、喜迎二十大专题党日活动、二十大精神专题交流讨论会、党的二十大专题党课等各项工作,确保党员干部用最新的思想理论武装头脑。
三是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疫情期间,支队支部党员干部们冲锋在前,1名同志参加火车站联防联控,1名同志参与市工信局企防组派驻前方工作小组,2名同志先后参与市疫情防控领域驻点督查,20余名同志先后下沉社区参与防疫志愿工作,部分封控小区党员同志就地转岗为防疫工作者,获得所在社区的一致好评。
四是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全体干部参加市工信局510思廉月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误入迷途》《零容忍》等,听取专题警示教育辅导,支部书记讲授“以案促改,警钟长鸣”专题党课。支队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员干部签署个人承诺书,突出吃拿卡要、兼职挂证等重点廉政风险点,筑牢党员思想防线。根据市工信局相关部署,全面开展2022年度廉政家访活动,邀请党员干部家属签署廉政家书,全面规范干部八小时外学习生活。积极开展企业廉政回访工作,确保有效监督。
五是持续提升执法效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支队工作实际,编制出台《无锡市节能监察支队书面节能监察执法程序》,为后续线下线上书面监察提供了程序保障。参加司法局执法证换证考试,执法证更换为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进一步加强证件权威性。推进节能业务应用平台建设,实现重点用能单位全覆盖,依托平台先后开展用能信息填报培训辅导、能耗数据报表催报审核、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岗位人员线上培训和能源管理师取证考试等一系列工作,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执法效能大幅提高,业务信息化水平再上新台阶。
六是协助做好业务宣传。抽调业务骨干,深入蓝天燃机、希捷国际等企业开展节能诊断,为企业提出节能改造建议;在硕放街道开展低碳节能宣讲,在惠山区洛社镇、太平洋三期工地开展绿色建材宣传,持续推进业务宣传。节能宣传周期间,协助市工信局开展了节能宣传进企业、低碳生活进社区、节能课堂“云”上讲、节能减碳大改造等九大主题活动,以重点用能单位为服务重点,全方位展示我市在绿色发展上取得的成就,掀起全社会节能降碳热潮。
七是全面做好节能监察。2022年支队严格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订书面监察执法程序,完善各项执法程序,共开展“两高”项目现场核查、日常双随机节能监察、宜兴地区化工行业专项检查、能源利用状况报告书面监察、全社会节能监察等省市县级各类监察、核查561家(次),其中涉及苏州异地交叉监察任务51家次,大幅超出100家(次)的年初工作目标,高质量完成了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省和市下达的各类节能监察、检查任务。由于全年节能执法成效突出,支队入围2022年度无锡市“执法为民先进单位”候选名单,节能监察科科长薛利剑同志入围“执法为民先进个人”候选名单;同时被评为2022年度全省节能监察系统先进集体,8位同志被评为江苏省节能先进个人。
八是稳步推进墙散工作。全年完成新墙材产量55.7亿块,墙材总量比例达到100%,新墙材建筑应用比例达到99.5%,达到既定年度工作目标;全年散装水泥供应量1338万吨,水泥散装率为80.1%,预拌砂浆供应量193.6万吨,完成年初预定目标。开展在建项目施工工地巡查执法18个(次),随机抽取10家在建工程项目开展新墙材和散装水泥执法检查,配合省工信厅对我市9家新墙材企业和12家预拌砂浆企业、18家预拌混凝土企业以及常州地区13家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南通地区15家预拌混凝土企业开展质量抽检;对5家新墙材企业和6家预拌砂浆企业开展市级产品质量抽检,另对20家新墙材企业和8家预拌砂浆企业进行了认定备案。组织烧结类墙材产品原材料利废情况课题调研,协调我市烧结类制品企业消化本地固体废弃物,鼓励淤泥制砖。
第二部分无锡市节能监察支队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190.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90.65万元,减少33.16%。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1,190.6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1,190.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90.65万元,减少33.16%,变动原因:上年度有新墙材预收款返退专项收入,本年度没有。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支出决算总计1,190.6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1,190.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90.65万元,减少33.16%,变动原因:上年度有新墙材预收款返退专项支出,本年度没有。
2.结余分配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1,19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0.6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管理教育收费)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1,19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3.22万元,占96.02%;项目支出47.38万元,占3.9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190.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77.79万元,减少32.67%,变动原因:上年度有新墙材预收款返退专项收入和其他收入,本年度没有。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发生的支出。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19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1,045.55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113.87%。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17万元,支出决算12.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9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初预算按年计算,支出时使用了三个季度,有部分指标结转下年度使用。
(二)科学技术支出(类)
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45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支出使用的是上年度结转指标。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54.13万元,支出决算50.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当年有人员退休。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27.06万元,支出决算25.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8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当年有人员退休。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41.74万元,支出决算31.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4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当年有人员退休。
(五)节能环保支出(类)
能源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573.49万元,支出决算771.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4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当年追加的在职人员绩效工资。
(六)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
1.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2.92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单位物业管理费支出使用的是上年结转指标。
2.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款)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31.71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单位节能应用平台项目支出使用的是上年度结转指标。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104.89万元,支出决算81.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当年有人员退休。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114.65万元,支出决算74.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1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当年有人员退休。
3.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112.59万元,支出决算108.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1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当年有人员退休。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1,143.2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102.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41.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190.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77.79万元,减少32.67%,变动原因:上年度有新墙材预收款返退专项收入和其他收入,本年度没有。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1,143.2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102.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41.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6万元,变动原因:公务接待费用略有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0.1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全年使用财政拨款涉及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6万元,接待3批次,8人次,开支内容:接待省节能办来锡公务活动;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
(三)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2022年度全年召开会议0个,参加会议0人次。
(四)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预算0.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2022年度全年组织培训2个,组织培训58人次,开支内容:组织相关企业负责节能工作人员的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二、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41.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13万元,减少4.93%,变动原因:因疫情有些开支没有组织。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2.56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8.3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0.28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共0个项目开展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本单位未开展单位整体支出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0万元。
本单位共对上年度已实施完成的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1,190.6万元;本单位共开展1项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1,190.6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原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十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十、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科技条件与服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二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四、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十五、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二十六、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款)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二十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