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建设省级切块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5-24 15:12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7844/2022-00073
- 发文日期
- 2022-05-24
- 公开日期
- 2022-05-24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工业、交通--信息产业(含电信)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电子,通信,资金
- 文件链接
- 跳转
- 内容概述
- 《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建设省级切块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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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了《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建设省级切块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锡工信规发〔2022〕2号,下称《实施细则》)。为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现就《实施细则》相关内容进行了解读:
一、起草依据
《实施细则》主要依据《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关于支持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等政策文件精神。
二、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从总则、支持范围和支持标准、执行流程和决策机制、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附则等方面,对省级切块资金进行规范和管理。
一是总则。这部分明确了《实施细则》制定目的依据、资金安排、使用原则、职责分工、资金分配以及预算编制等内容。二是支持范围和支持标准。这部分主要明确了支持对象、支持范围、申报条件以及支持方式和支持标准。本《实施细则》重点支持重大应用示范项目、产业化项目、企业应用示范项目。其中,对经市政府批准实施的重大应用示范项目,实行总量控制,择优扶持;对完成技术和设备投资额1500万元以上且形成销售的产业化项目,按不超过其技术和设备投资额的8%择优给予补助,最高500万元;对完成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投入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应用示范项目,可按其有效投入金额的10%,分档择优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300万元。同时,申报单位依法经营、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行为,符合资源利用绩效评级等相关要求。三是执行流程和决策机制。这部分明确了项目申报、立项、公示、拨付等流程,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财政局发布年度申报指南,确定年度支持重点方向、申报时间等具体要求,在申报平台受理项目申报;各市(县)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会同同级财政审核汇总本地区扶持资金项目,并行文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四是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这部分明确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对上年度所支持的项目进行资金绩效评价等,及时会同市财政局将上年度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绩效情况上报省厅,并确保扶持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同时,申报企业(单位)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五是附则。这部分明确了江阴、宜兴具体负责辖区范围内企业项目申报、立项审核工作和政策兑现工作,市政府通过专项转移支付的方式给予最高不超过省年度切块资金的10%的补助。《实施细则》具体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财政局负责解释,有效期截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