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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无锡市绿色工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6 09:42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7844/2021-00104
发文日期
2021-06-16
公开日期
2021-06-16
文件编号
锡工信规发〔2021〕7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工业、交通--其他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加工,电力,能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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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无锡市绿色工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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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无锡市绿色工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无锡经开区经发局: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推动我市企业绿色低碳和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现将《无锡市绿色工厂创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组织企业对照要求,积极创建。

  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6月16日

无锡市绿色工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工信部《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586号)和省工信厅工业绿色发展要求,对照我市《无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原则

  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以公开透明的标准体系为基础,以企业为主体,以清洁生产技术改造为主要途径,抢抓“碳达峰、碳中和”绿色发展机遇,加快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壮大绿色低碳循环经济,推动全市企业以全新姿态奋力跑好“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征程,建立一批清洁高效、低碳发展的引领者、推动者,为打造“碳达峰、碳中和”先行示范区奠定坚实基础。

  二、创建目标

  到2025年,初步建立绿色制造体系,绿色制造相关标准体系得到贯彻,绿色制造市场化推进机制基本形成,建成100家以上市级绿色工厂。

  三、建设内容

  从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资源投入、产品产出、环境排放、工厂绩效六方面着手,每年组织开展绿色工厂认定。按照绿色工厂标准建设新项目的同时,对传统工厂持续进行绿色化改造。基本要求见《无锡市绿色工厂申报要求》(附件1)。

  四、评价指标

  见《无锡市绿色工厂评价指标体系》(附件2)

  五、实施步骤

  (一)组织动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绿色工厂创建的评价和管理工作。各市(县)、区工信(经发)局负责本区域绿色工厂的培育和申报推荐工作,并协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绿色工厂进行指导和管理,共同支持企业建设绿色工厂,形成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二)自主申报。企业在自评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价的基础上,满足申报条件要求的,可就本企业各指标情况自主填写书面申请材料,并如实汇总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报告文件、统计报表、原始记录),各市(县)、区工信(经发)局对企业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审核。

  (三)评价确认。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依据评价指标体系,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得分高于80分且位于前30位的企业,经会议讨论、公示等程序后,公布为“无锡市绿色工厂”。

  (四)监督复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市级绿色工厂实施动态管理,原则上每三年组织一次抽检。被抽检的市级绿色工厂须对近三年来绿色工厂建设管理和实际运行情况进行总结,并编制《绿色工厂自评表》、《绿色工厂自评报告》报各市(县)、区工信(经发)局初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机构或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审核后公布抽检结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绿色工厂创建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审核评价和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科研机构、行业协会、服务机构、金融机构等在绿色工厂建设过程的支撑作用。各市(县)、区要根据本地区实际,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和服务,积极组织企业按照要求提出创建方案,充分发挥企业在绿色工厂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二)加大政策支持。利用市级节能与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等相关政策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对获得市级绿色工厂称号的企业,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级绿色工厂。

  (三)加强宣传培训。充分发挥媒体、节能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制造理念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绿色发展意识,为绿色工厂建设创造良好社会氛围。广泛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专题培训,推进绿色设计、绿色工艺等技术培训,提升企业绿色工厂创建能力。

  附件:

  1.无锡市绿色工厂申报要求

  2.无锡市绿色工厂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1

无锡市绿色工厂申报要求

  一、申报市级绿色工厂的企业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企业必须在无锡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两年以上;

  2.企业信用良好且无违法记录,近三年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

  3.企业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良好,人均产出率和人均效益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4.工业企业最近一次资源利用绩效评价被列入D类的,不得进行申报。

  二、申报市级绿色工厂应基本符合以下条件:

  1.基础设施

  企业建筑的结构和材料(包括已有建筑、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应满足国家或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厂房内部装饰装修材料中有害物质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标准要求。进行建筑规划和厂区布置时,危险品仓库、有毒有害操作间、废弃物处理间等产生污染物的房间应独立设置,重视厂区绿化。工厂的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应符合节能要求,并配备计量器具和污染物处理设备。工厂厂区及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应符合规定并采用分级设计,尽量采用节能灯具或自然光照明并引入智能控制。

  2.管理体系

  企业有较强的质量、职业健康、环保、安全生产和节能管理水平。建立满足GB/T 19001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GB/T 28001要求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 24001要求的环境管理体系。在节能方面需建立满足GB/T 23331要求的能源管理体系,能效水平达到行业先进。

  3.能源资源投入

  企业应淘汰落后设备,优化用能结构。建立能源管理中心或管理系统,积极采用低碳清洁的新能源或可再生能源,回收利用余热余压等能源。减少水和原材料、尤其是有害物质的使用,评估有害物质及化学品减量使用或替代的可行性。采购过程中要进行供应商评定、进货检验,确保供方能够提供符合工厂环保要求的材料、元器件、部件或组件。

  4.产品产出

  企业产品应满足国家对产品中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的要求和能效限定值的要求。在产品设计中引入生态设计的理念,注重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绿色指标,开发具有无害化、轻量化、模块化、节能、环保、高可靠性、长寿命和易回收等特性的绿色产品。

  5.环境排放

  企业配备的污染物处理设备的处理能力应与工厂生产排放相适应,并应正常运行。大气污染物排放应符合GB 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水体污染物排放应符合GB 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厂界环境噪声排放应符合GB 12349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固体废弃物需委托具有能力和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理。

  6.工厂绩效

  企业应符合用地集约化、原材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生产智能化等要求。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撤销其市级绿色工厂荣誉:

  1.抽检结果不合格的;

  2.企业被依法终止的;

  3.企业提供虚假材料和数据的;

  4.企业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Ⅲ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和省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完成整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等情况;受到生态环境、应急、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处罚的。

  被撤销市级绿色工厂称号的企业,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绿色工厂。

 

附件2

无锡市绿色工厂评价指标体系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具体评价要求 要求类型 分值 权重 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及索引
0 一般要求 合规性与相关方要求 绿色工厂应依法设立,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必选     营业执照;法律法规清单;工厂建设批复文件;三同时验收文件;CCC产品认证证书(适用时);生产许可证(适用时)。
近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 必选     三年无较大及以上事故证明
对利益相关方的环境要求做出承诺的,应同时满足有关承诺的要求。 必选     组织承诺或相关方要求及证据
工业企业最近一次资源利用绩效评价未被列入D类。 必选     最近一次工业企业资源利用绩效评价结果
管理职责 最高管理者应分派绿色工厂相关的职责和权限,确保相关资源的获得,并承诺和确保满足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必选     最高管理者承诺书
工厂应设有绿色工厂管理机构,负责有关绿色工厂的制度建设、实施、考核及奖励工作,建立目标责任制。 必选     经批准的组织架构及相关制度
工厂应有开展绿色工厂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目标、指标和实施方案。可行时,指标应明确且可量化。 必选     文件化的目标、指标、方案
工厂应定期为员工提供绿色制造相关知识的教育、培训,并评估教育和培训结果。 必选     教育和培训计划、记录等
1 基础设施 建筑 工厂的建筑应满足国家或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 必选 8 20% 相关批复及验收文件等
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时,应遵守国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三同时制度”、“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等产业政策和有关要求。 6 相关批复及验收文件等
厂房内部装饰装修材料中醛、苯、氨、氡等有害物质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标准要求。 3 相关设计说明、检测报告、验收文件等
危险品仓库、有毒有害操作间、废弃物处理间等产生污染物的房间应独立设置。 3 相关工艺工序文件、现场勘查
绿化及场地:(1)场地内设置可遮荫避雨的步行连廊。(2)厂区绿化适宜,优先种植乡土植物,采用少维护、耐候性强的植物,减少日常维护的费用。(3)室外透水地面面积占室外总面积的比例不小于30%。 可选 4 设计说明、环评报告、验收报告等
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占建筑总能耗的比例大于10%; 4 计量测试数据及计算说明等
采用了国家、省、市等政府主管部门节水目录内或经第三方机构认证的节水器具和设备,年度节水率不低于10%。 4 计量测试数据及计算说明等
适用时,工厂的厂房采用多层建筑。 4 相关设计说明、现场勘查
照明 人工照明应符合GB 50034规定。 必选 7 设计说明及验收文件等
不同场所的照明应进行分级设计。 3 设计说明及验收文件等
工厂厂区及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尽量利用自然光。 可选 4 设计说明及验收文件等
工艺适用时,节能灯等节能型照明设备的使用占比不低于50%。 4 设计说明及验收文件等
公共场所的照明采取分区、分组与定时自动调光等措施。 4 设计说明及验收文件等
设备设施 工厂使用的专用设备应符合产业准入要求,降低能源与资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 必选 5 设计说明、验收文件、设备台账、现场照片等
适用时,工厂使用的通用设备应达到相关标准中能效限定值的强制性要求。已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和能耗高、效率低的设备应立即淘汰更新。 10 相关设计说明、现场勘查
工厂使用的通用设备或其系统的实际运行效率或主要运行参数应符合该设备经济运行的要求。 5 设计说明及验收文件等
工厂应依据GB 17167、GB24789等要求配备、使用和管理能源、水以及其他资源的计量器具和装置。 5 计量器具和装置清单、现场勘查
必要时,工厂应投入适宜的污染物处理设备,以确保其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污染物处理设备的处理能力应与工厂生产排放相适应,设备应满足通用设备的节能方面的要求。 5 设备清单、环评报告、现场勘查
关键工序核心装备数控化率高。运用信息技术对生产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和数据收集分析。建成资源能源环境智能化管控系统。 可选 4 设计说明、验收文件、设备台账、现场照片等
工厂使用的通用用能设备采用了节能型产品或效率高、能耗低、水耗低、物耗低的产品。 8 设计说明及验收文件等
2 管理体系 一般要求 工厂建立、实施并保持满足GB/T 19001的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 必选 10 15% 手册、程序文件,自我声明
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 可选 8 认证证书
工厂建立、实施并保持满足GB/T 28001要求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必选 10 手册、程序文件,自我声明
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 可选 8 认证证书
环境管理体系 工厂建立、实施并保持满足GB/T 24001要求的环境管理体系。 必选 20 手册、程序文件,自我声明
通过环境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 可选 10 认证证书
能源管理体系 工厂建立、实施并保持满足GB/T 23331要求的能源管理体系。 必选 20 手册、程序文件,自我声明
通过能源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 可选 10 认证证书或评价报告
社会责任 每年发布社会责任报告,说明履行利益相关方责任的情况,特别是环境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报告公开可获得。 可选 4 社会责任报告
社会责任报告
3 能源资源投入 能源投入 工厂应优化用能结构,在保证安全、质量的前提下减少不可再生能源投入。 必选 10 15% 设计说明、验收报告等
采用国家鼓励的生产工艺、设备及产能,工厂及其生产的产品满足工业节能先关的强制性标准。 必选 10 设备清单,自我声明
建有能源管理中心。 可选 4 制度文件、现场勘查
建有厂区光伏电站、智能微电网。 5 相关设计说明、现场勘查
使用了低碳清洁的新能源。 3 相关设计说明、现场勘查
使用可再生能源代替不可再生能源。 3 相关设计说明、现场勘查
充分利用余热余压。 3 相关设计说明、现场勘查
资源投入 工厂应按照GB/T7119的要求对其开展节水评价工作,且满足GB/T18916(所有部分)中对应本行业的取水定额要求。 必选 10 手册、程序文件,自我声明
工厂应减少材料、尤其是有害物质的使用,评估有害物质及化学品减量使用或替代的可行性。 8 相关计划、方案、实施证据
工厂应按照GB/T 29115的要求对其原材料使用量的减少进行评价。 8 手册、程序文件,自我声明
工厂在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中获B级及以上评定。 8 相关证书
使用回收料、可回收材料替代原生材料、不可回收材料。 可选 3 相关计划、方案、实施证据
替代或减少全球增温潜势较高温室气体的使用。 3 相关计划、方案、实施证据
采购 工厂应制定并实施包括环保要求的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供方的准则。 必选 8 评价准则、采购信息、合同等
工厂应确定并实施检验或其他必要的活动,以确保采购的产品满足规定的采购要求。 8 检验程序、检验记录、检测报告等
工厂向供方提供的采购信息包含有害物质使用、可回收材料使用、能效等环保要求。 可选 4 采购信息、合同等
满足绿色供应链评价要求。 6 相关报告
4 产品 生态设计 工厂在产品设计中引入生态设计的理念。 必选 25 10% 产品设计说明等
按照GB/T 24256对生产的产品进行生态设计。 可选 6 手册、程序文件、自我声明、评价报告等
按照GB/T 32161对生产的产品进行生态设计产品评价,满足绿色产品(生态设计产品)评价要求。 4 认证证书或评价报告等
有害物质使用 工厂生产的产品(包括原料和辅料)应减少有害物质的使用,避免有害物质的泄露,满足国家对产品中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的要求。 必选 20 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
实现有害物质替代。 可选 4 相关设计说明
节能 工厂生产的产品若为用能产品或在使用过程中对最终产品/构造的能耗有影响的产品,适用时,应满足相关标准的限定值要求。未制定标准的,产品能效应不低于行业平均值。 必选(适用时) 15 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
达到相关标准中的节能评价值/先进值要求,未制定标准的,产品能效达到行业前20%的水平,前5%为满分。 可选(适用时) 6 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
减碳 采用适用的标准或规范对产品进行碳足迹核算或核查。 可选 6 相关报告
利用核算或核查结果对其产品的碳足迹进行改善。核算或核查结果对外公布。 3 相关计划、方案、实施证据
获得了低碳产品认证证书或碳足迹认证证书。 3 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
可回收利用率 按照GB/T 20862的要求计算其产品的可回收利用率。 可选 4 按标准计算
利用计算结果对产品的可回收利用率进行改善。 4 相关计划、方案、实施证据
5 环境排放 大气污染物 工厂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要求,并满足区域内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必选 15 10% 检测报告、环保证明等
工厂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标准中更高等级的要求。 可选 10 检测报告、环保证明等
水体污染物 工厂的水体污染物排放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要求,或在满足要求的前提下委托具备相应能力和资质的处理厂进行处理,并满足区域内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必选 15 检测报告、环保证明等
工厂的主要水体污染物排放满足标准中更高等级的要求。 可选 10 检测报告、环保证明等
固体废弃物 工厂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应符合GB 18599及相关标准的要求。工厂无法自行处理的,应将固体废弃物转交给具备相应能力和资质的处理厂进行处理。 必选 10 检测报告、环保证明、固废处理合同、转移联单等
噪声 工厂的厂界环境噪声排放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要求。 必选 10 检测报告、环保证明等
温室气体 工厂应采用GB/T 32150或适用的标准或规范对其厂界范围内的温室气体排放进行核算和报告。 必选 10 按标准计算
获得温室气体排放量第三方核查声明。 可选 10 检测报告
核查结果对外公布。 4 相关计划、方案、实施证据
可行时,利用核算或核查结果对其温室气体的排放进行改善。 6 相关计划、方案、实施证据
6 绩效 用地集约化 按照GB/T 36132附录A计算工厂容积率,指标应不低于《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要求。 必选 6 30% 按公式计算
按照GB/T 36132附录A计算工厂容积率,指标达到《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要求的1.2倍及以上,2倍及以上为满分。 可选 2 按公式计算
按照GB/T 36132附录A计算工厂建筑密度,建筑密度不低于30%。 必选 6 按公式计算
按照GB/T 36132附录A计算工厂建筑密度,建筑密度达到40%。 可选 3 按公式计算
工厂的单位用地面积产能应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或:工厂的单位用地面积产值不低于地方发布的单位用地面积产值的要求;未发布单位用地面积产值的地区,单位用地面积产值应超过本年度所在省市的单位用地面积产值。 必选 6 按公式计算
工厂的单位用地面积产能指标优于行业前20%,前5%为满分;或:单位用地面积产值达到地方发布的单位用地面积产值的要求的1.2倍及以上,2倍为满分;未发布单位用地面积产值的地区,单位用地面积产值应达到本年度所在省市的单位用地面积产值1.2倍及以上,2倍为满分。 可选 2 按公式计算
原料无害化 按照GB/T 36132附录A识别、统计和计算工厂的绿色物料使用情况。 必选 6 按公式计算
按照GB/T 36132附录A计算工厂主要物料的绿色物料使用率达30%及以上。 可选 4 按公式计算
生产洁净化 按照GB/T 36132附录A计算单位产品主要污染物产生量(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指标应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装备、电子、电器等离散制造业可采用单位产值或单位工业增加值指标。) 必选 4 按公式计算
按照GB/T 36132附录A计算单位产品主要污染物产生量(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指标优于行业前20%水平。(装备、电子、电器等离散制造业可采用单位产值或单位工业增加值指标。)前5%为满分。 可选 2 按公式计算
按照GB/T 36132附录A计算单位产品废气产生量,指标应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装备、电子、电器等离散制造业可采用单位产值或单位工业增加值指标。) 必选 4 按公式计算
按照GB/T 36132附录A计算单位产品废气产生量,指标优于行业前20%水平。(装备、电子、电器等离散制造业可采用单位产值或单位工业增加值指标。)前5%为满分。 可选 2 按公式计算
按照GB/T 36132附录A计算单位产品废水产生量,指标应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装备、电子、电器等离散制造业可采用单位产值或单位工业增加值指标。) 必选 4 按公式计算
按照GB/T 36132附录A计算单位产品废水产生量,指标优于行业前20%水平。(装备、电子、电器等离散制造业可采用单位产值或单位工业增加值指标。)前5%为满分。 可选 2 按公式计算
近三年内完成了清洁生产审核计划 4 相关证书
废物资源化 按照GB/T 36132附录A计算单位产品主要原材料消耗量,指标应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必选 4 按公式计算
按照GB/T 36132附录A计算单位产品主要原材料消耗量,指标优于行业前20%水平,前5%为满分。 可选 2 按公式计算
按照GB/T 36132附录A计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指标应大于65%(根据行业特点,该指标可在±20%之间选取)。 必选 6 按公式计算
按照GB/T 36132附录A计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指标达到73%(根据行业特点,该指标可在±20%之间选取),90%为满分。 可选 2 按公式计算
按照GB/T 36132附录A计算废水处理回用率,指标高于行业平均值。 必选 4 按公式计算
按照GB/T 36132附录A计算废水处理回用率,指标优于行业前20%水平,前5%为满分。 可选 2 按公式计算
实施了再制造工程。 2 相关计划、方案、实施证据
能源低碳化 按照GB/T 36132附录A计算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指标应符合相关国家、行业标准中的限额要求。未制定相关标准的,应达到行业平均水平。(装备、电子、电器等离散制造业可采用单位产值或单位工业增加值指标。) 必选 6 按公式计算
按照GB/T 36132附录A计算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指标达到相关国家、行业标准中的先进值要求。未制定相关标准的,应优于行业前20%水平。(装备、电子、电器等离散制造业可采用单位产值或单位工业增加值指标。)前5%为满分。 可选 3 按公式计算
按照GB/T 36132附录A计算单位产品碳排放量,指标应优于行业平均水平。(装备、电子、电器等离散制造业可采用单位产值或单位工业增加值指标。) 必选 4 按公式计算
按照GB/T 36132附录A计算单位产品碳排放量,指标优于行业前20%水平。(装备、电子、电器等离散制造业可采用单位产值或单位工业增加值指标。)前5%为满分。 可选 2 按公式计算
近三年内工厂完成了工业企业能源审计工作 4 相关文件
获得能效“领跑者”称号。 2 相关文件

  注:绿色工厂必须满足各项必选要求,可选要求按照受评工厂满足程度在0分到满分中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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