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公告公示

关于报送2020年经济、石油化工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和工艺美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15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关于报送2020年经济、石油化工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和工艺美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市(县)、区工信局,经开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0〕41号)、《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报送 2020年经济石油化工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和工艺美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苏工信人事〔2020〕249号)、《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锡人社职〔2020〕24号)的要求,2020年度经济、石油化工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和工艺美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自即日起开始受理,2020年8月31日截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报送时间

    各市(县)、区工信局(经发局)职称受理部门及有关单位须按时做好申报人员材料的报送工作。评审材料均须通过网上申报,同时报送纸质材料。纸质材料在2020年8月15日前报送至我局职称办(组织人事处);网上录入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

    二、申报和评审条件

    相关条件按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报送 2020年经济石油化工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和工艺美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苏工信人事〔2020〕249号)执行。详见“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网站“职称申报系统”的“评审通知”和“相关政策”栏相关内容。

    高级经济师、正高级经济师的申报和评审条件同时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53号)等规定和要求执行(文件具体内容可在省工信厅网站职称申报系统中查询)。从2020年起,高级经济师采取“考评结合”,参加全国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并通过省组织的评审者,可获得高级经济师资格。申报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者,须提供参加2020年全国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佐证材料,并作为其它附件类上传。

    申报评审石油化工工程、电子信息工程专业的高级职称仅针对正高级。

    三、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报范围不含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

    (二)申报人登录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gxt.jiangsu.gov.cn),在首页中间位置点“服务平台→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职称申报系统”,即可查询和下载相关政策性文件、表格,并通过“职称申报入口”录入个人信息(首次录入点“信息录入”并设置密码,请牢记个人密码;再次录入或修改时点“信息修改”),申报人须按申报系统“公告栏”中“附件上传注意事项”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三)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并作为其它附件类上传)。

    (四)申报人提交的纸质材料应真实、齐全、工整,表格填写清楚;需加盖印章、有关人员签字的栏目及文件复印件均须按规定加盖印章、审核人签字;纸质申报材料须按照证书类、业绩成果、论文、继续教育、考核等归类装订,每人一袋并附目录;涉及企业销售收入和利润情况,一律以合格会计事务所的审计报告为准。

    (五)申报人网上上传材料相关要求。证书类材料:所有证书类附件及有关证明材料均须原件扫描(建议转成.pdf格式)上传。业绩成果佐证材料:申报人登记录入的“专业技术项目或课题”即业绩成果的证明材料应上传到“附件-业绩成果佐证材料”或相应的其他栏目中;业绩成果材料须按专业技术项目(课题)归类整合上传,即一个项目建议整合成一个.pdf文件上传(包括项目概况、实施方案或计划、验收报告、获奖证书等以及能佐证本人在项目中承担角色的有效证明材料),有X个项目就应上传X个.pdf文件,且附件的名称与登记录入的项目名称应一致。论文著作:每一篇文章的封面、目录及正文建议整合成1个.pdf文件(原件扫描)上传,有X篇文章就应上传X个.pdf文件,且附件的名称与登记录入的文章名称应一致。

    (六)工艺美术系列紫砂专业的申报人应按程序在劳动关系所在地申报。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应提供本单位 1 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申报人为个体户的应提供当地 1 年以上社会保险缴纳凭证。评审紫砂专业高级工艺美术资格实行考评结合,申报人一律分别参加由无锡市人社局、市工信局组织的理论、手工操作考试以及省人社厅、省工信厅统一组织的考核。

    (七)申报人现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

    (八)申报学历、资历、破格条件的有关要求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96号)文件执行。

    (九)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均不作要求。

    (十)申报评审人员的收费按照江苏省物价部门规定及江苏省职称办有关评审收费要求执行。

    (十一)各市(县)、区工信局(经发局)职称受理部门及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推荐和初审工作。对弄虚作假者,应及时予以制止。8月中旬,我局职称办将会同无锡市职称办组织到相关市(县)、区对申报材料对照原件进行现场审核。

    (十二)有关具体问题可与我局职称办(组织人事处)联系,

    联系电话:81821706;联系人:戴岳严

    联系地址:无锡市观山路市民中心5号楼318室

    (十三)各市(县)、区等报名点联系方式:

    江阴市工信局组织人事科电话:86861057,联系人:陈涛涛

    宜兴市工信局人事科电话:87992902,联系人:张吉

    梁溪区工信局企业服务科 电话:85015381,联系人:吴连庆

    锡山区工信局企业服务科电话:88219357,联系人:朱培

    惠山区人社局专技科电话:83591260,联系人:还洁

    滨湖区工信局产业合作科电话:81178579,联系人:蔡美群

    新吴区工信局 电话:81890647,联系人:徐堂新

    经开区经发局经济运行科 电话:80580072,联系人:周学新

    

  

 

  

  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6月15日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版权所有 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主办

苏ICP备09024546号  公安备案号:32021102000707  网站标识码:3202000005

我为政府网站找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