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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20年度无锡市工业互联网和智能制造发展资金项目指南及组织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04 14:44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7844/2020-00036
发文日期
2020-03-04
公开日期
2020-03-04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工业、交通--其他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冶金,钢铁,地矿,机械,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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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发布2020年度无锡市工业互联网和智能制造发展资金项目指南及组织项目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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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各有关单位,各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无锡经济开发区经发局、财政局:

  为加快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根据《中共无锡市委  无锡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现代产业发展政策的意见>的通知》(锡委发〔2019〕21号)、《中共无锡市委  无锡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深入推进智能制造的政策意见>的通知》(锡委发〔2019〕18号)和《无锡市工业互联网和智能制造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锡工信发〔2019〕8号、锡财工贸〔2019〕32号)的有关要求,现将2020年度无锡市工业互联网和智能制造发展资金项目指南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一、支持重点领域

  根据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围绕工业互联网和智能制造等重点任务进行安排。包括: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发应用类(A类:A1-A3)、智能制造产业提升类(B类:B1-B2)、智能制造示范标杆奖励类(C类:C1-C2),共三类。

  二、组织申报事项

  (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为在无锡市区范围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或中央企业、普通高校二级法人资格,从事制造业、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相关领域研发、生产、运营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组织。

  2.申报单位具有完成项目任务所必须的能力和必要的保障条件。

  3.申报单位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体系健全,前三年无严重失信行为(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信用基准评价报告等级不得为C+及以下)。

  4.申报单位符合市委市政府关于工业企业资源利用差别化产业项目扶持政策的相关条件。

  (二)申报项目基本条件

  1.申报项目符合相关“项目指南”支持的领域和对象。

  2.已享受过市同类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申报项目的数量限制按照《无锡市现代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锡政发〔2016〕18号)第12条规定执行。

  3.申报项目实施时间按照本《通知》子项规定执行。

  4.项目申报除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申报项目所属子项所规定的申报条件,详见附件。

  (三)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按属地原则上报。

  (1)项目采用网络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市现代产业发展资金申报和服务平台申报入口http://58.215.18.150:9090,注册登录后进行网络预申报(已注册企业无需重复注册,但需增加2019年度单位财务数据),报送准确、真实、完整、有效申报材料,企业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2)各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辖区内企业申报的项目进行网络受理和核实。

  (3)通过网络受理和核实的项目,由各申报单位登录网络申报系统下载并用A4纸规格打印申请书PDF和准备相关附件材料,按各类项目申报材料要求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一式二份报送至各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

  (4)各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正式行文并出具审核意见后,连同申报项目材料、工业企业资源利用绩效评价结果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申报材料、具体办法详见附件各子项“项目指南”。

  (四)网络申报注意事项

  1.请各申报单位或个人注册时认真填写准确的单位和个人信息,以便审核人员能及时与各申报单位或个人取得联系;

  2.本通知的文本及各类政策依据均可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务网:http://gxj.wuxi.gov.cn或无锡中小企业服务网:http://www.wxsme.org查询和下载。

  (五)申报受理时间

  项目实行常年申报受理,定期进行审核和资金拨付。

  2020年度工业互联网和智能制造发展资金项目定期审核的网上受理截止时间为3月27日(星期五)24:00,纸质材料送达截止时间为4月3日(星期五)17:00。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加强项目组织。各地要加大项目组织力度,组织推荐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优秀企业和优秀项目。

  (二)严格规范程序。各地要严格执行申报项目推荐程序,科学公正地组织本地区的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确保项目推荐程序公正、公平和操作过程的规范。

  (三)严禁弄虚作假。各地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不得推荐,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获取财政资金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附件:1. 2020年度无锡市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项目指南(A1)附件1.docx

  2. 2020年度无锡市工业大数据示范应用项目指南(A2)附件2.docx

  3. 2020年度无锡市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节点建设项目指南(A3)附件3.docx

  4. 2020年度无锡市智能化建设项目指南(B1)附件4.docx

  5. 2020年度无锡市两化深度融合项目指南(B2)附件5.docx

  6. 2020年度无锡市智能制造示范标杆类奖励项目指南(C1)附件6.docx

  7. 2020年度无锡市智能制造领域制造业创新中心奖励项目指南(C2)附件7.docx

  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无锡市财政局

  2020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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