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经信委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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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4007844/2019-00083
- 发文日期
- 2019-03-01
- 公开日期
- 2019-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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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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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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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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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预算,收支,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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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锡市经信委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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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9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全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的统筹协调,对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经济和信息化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起草或参与起草经济和信息化领域的地方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收集、整理、发布经济和信息化信息。
(二)拟定并组织实施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全市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调节经济日常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协调煤电油气运等重要生产要素和重要原材料的产运储的衔接和紧急调度;负责全市煤炭经营监督管理;负责工业、信息化的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推进全市现代物流业的发展。
(三)拟订贯彻国家产业政策的实施意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研究提出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优化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政策建议。负责信息产业园区、乡镇工业和中小企业集中区规划建设的指导和服务;参与各类工业园区的业务指导工作;联系和指导有关行业协会及其他社会中介组织的工作。
(四)负责全市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工作。拟订技术改造投资规模与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及年度计划;按规定申报、审批、核准、备案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负责相关国家、省专项计划项目的申报、实施和督查。对拟上市企业募集资金投向进行监督。监督管理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招投标活动。
(五)研究拟订推进产业技术进步、企业技术创新、新兴产业发展和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规章、政策。按照分工,组织拟订有关新兴产业的发展规划,负责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在工业、信息化领域的落实。组织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按权限审核、认定、评价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负责归口的科技专项经费和项目管理,负责实施企业信息化示范工程,推进产学研结合。指导企业质量管理,组织实施质量攻关和培训,贯彻、制定技术标准,推进实施名牌战略。
(六)参与全市能源规划编制,跟踪重大建设项目工程进度。起草或参与起草有关煤炭、电力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推进煤炭、电力行业体制改革。协调电力、煤炭生产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制定电力、煤炭行业标准。负责电力、煤炭统计工作。编制电力、煤炭生产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市电力电量平衡。负责热电联产的有关工作,推动新能源装备产业发展。规范煤炭经营,推进煤炭市场建设,协调煤炭供需平衡。
(七)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综合分析全市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全社会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全社会节能及工业、通信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促进清洁生产的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负责节能监督管理和节能评估审查工作。组织指导环保产业发展。负责新型墙体材料改革管理和发展散装水泥工作。承担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领导小组节约能源方面的具体工作。
(八)提出行业规划、经济和技术政策、技术规范和标准、发展方向、重点和项目布局。发布产业信息,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相关行业产业政策相符性审查和生产许可准入等事项,牵头行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有关工作。承担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盐业、烟草工业和专卖管理的联系协调工作。
(九)指导企业发展科技服务业、会展业和售后服务业等,参与指导地方发展总部经济、楼宇经济。负责引导企业开拓市场。监测分析产品市场运行和重要原材料的供求状况并组织调控。拟订企业开拓市场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建立产品市场营销体系。
(十)指导工业和相关信息化领域利用外资工作。负责工业制成品进出口动态监测。按分工编制全市有关重要商品、原材料的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指导生产企业的自营进出口工作。指导外商投资企业产品配套协作。开展工业、信息化领域的对外合作交流;组织开展区域性产业协作。
(十一)负责推进服务企业工作体系建设。宏观指导各种经成份企业的改革改制改组改造,规范企业行为。制定并组织实培育发展大企业大集团、行业龙头企业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理创新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承担推动企业上市和多渠道融资关工作。协调企业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承担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小组办公室和市提升企业素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指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和组织经济管理干部和企业管理员的培训,建立相应的人才评价体系,推动嫁接式企业引进科领军型创业人才工作,指导企业智力引进。
(十二)统筹推进全市信息产业和两化融合工作。组织制订市信息产业发展和两化融合的相关政策、技术规范、标准并组实施;协调信息产业发展和两化融合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出国家、省对口部门用于信息产业和两化融合财政性建设资金排的建议;按规定负责部门预算内政府项目的审核;组织规划推进信息产业和两化融合方面的重大建设项目;会同有关部门进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国家传感信息中心)建设。
(十三)负责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乡镇企业(以下简称中企业) 发展的综合指导与协调。起草或参与起草发展中小企业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中小业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中小企业运行态势,协解决中小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指导创业基地建设,推进中小业自主创新,促进产学研结合、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指中小企业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推进中小企业与大业协作配套发展。指导和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融资担保体建设。促进金融机构建立与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承担或参与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担保基金、再担保基金的建立和管理方面的有关工作。承担全市融资性担保机构设立、变更、关闭和日常管理工作。
(十四)统筹规划全市军工经济的发展,推进军民结合、寓军于民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国防科技工业规划;负责军品科研、生产、固定资产投资、合同管理、生产许可和保密资格审查;负责武器装备动员和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工作;参与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组织管理国防科技工业质量、计量、标准、情报、统计、成果及推广工作;负责民爆器材生产和流通、民用船舶和民用航空工业领域的行业管理。
(十五)负责组织推进“ 诚信无锡 ”发展战略的实施。统筹协调社会诚信建设;推动建立面向个人和企业、覆盖社会经济生活各方面的社会信用体系。
(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规划处、财务审计处、法规处(行政许可服务处合署办公)、经济运行处、产业投资处、科技与质量处、企业服务处、产业金融合作处、产业经济合作处、节能与综合利用处、电力能源处、交通与物流产业处、原材料产业处、装备产业处、消费品产业处、智能制造推进处、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信息化推进处、信息资源管理处、无线电管理处、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组织人事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办公室、物联网规划服务处、物联网产业发展处、电子信息产业处。
2.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无锡市节能监察支队、无锡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无锡市网络和信息管理中心和无锡市无线电监测站。
3.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5家,具体包括:无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本级(以下简称市经信委)、无锡市节能监察支队、无锡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无锡市网络和信息管理中心和无锡市无线电监测站。
三、2019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主要目标
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左右,规上工业增加值率提高0.5个百分点;工业投资增长7%以上,工业技改投资增长8%;全市单位GDP能耗降幅完成省下达任务。
(二)重点工作任务
1.确保工业经济平稳运行。一是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加强经济运行监测,抓好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二是狠抓新增长点培育,建立新增长点培育库,持续滚动培育一批新增长点项目,促进增量项目按照序时进度达产达效。三是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完善工业投资重点项目库,重点做好5亿元以上重大项目的推进,实施“千企技改”装备升级计划,技改投资占工业投资比重稳步提升,制造业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提高0.5个百分点。四是帮助企业开拓市场,组织企业开展各类协作配套对接活动,推动建立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线上线下协作配套对接服务平台,扩大产业发展新空间。
2.培育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深入推进“造链、强链、补链、延链”工作,加大重大产业项目的招引力度,着力集聚行业龙头企业、关键零部件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支持重点骨干企业开展跨地区、跨行业和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组和投资合作,形成较为完整的产业链。开展好环保、两机、集成电路、物联网等重点产业配套协作活动。2019年物联网、集成电路、高端纺织服装、高端软件、节能环保、汽车及零部件(含新能源汽车)等6个产业集群规模超千亿元,高端装备、特钢、高分子材料、电子元器件、新能源等5个产业集群规模超500亿元。16个重点产业集群对制造业贡献率较2018年提升2个百分点。全年新增超百亿工业企业(集团)2家,新增省科技小巨人、专精特新企业8家,认定市“专精特新”企业35家。
3.打造自主可控的创新体系。一是推动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支持省物联网创新中心、省先进封装与系统集成创新中心创建国家级创新中心。积极推动华中科技大学无锡研究院等单位申报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启动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工作,做好重点实验室和中小企业创新平台的建设。全年培育1家省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4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后备企业。二是推进重大技术攻关。围绕全市重点发展的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继续梳理归纳一批关键环节和“卡脖子”技术,积极引导重点企业开展行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打造软硬件安全可控产业生态体系。加快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各类中小企业科技服务平台,加大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力度。推动省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和示范应用,进一步完善首台套重大装备保险试点政策。全年新增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75家,新增省级以上新技术新产品项目30个、市级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和推广项目240个,新认定省首台套重大装备和关键部件15个左右、实施省首台套重大装备示范应用项目5个左右。三是推进质量品牌建设。鼓励企业实施品牌和标准化战略,开展标准水平比对,制定领先于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的“领航标准”。围绕优势产业和重点产品,组织实施一批重大质量攻关项目,提升重点工业产品质量水平,鼓励企业争创各级各类品牌,着力培育一批新兴产业无锡本土知名品牌。
4.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一是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围绕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产业,分行业制定产业发展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建立健全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作体系、统计体系和考核体系,全年争取高端装备产业增长12%,新材料产业增长10%,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产业增长12%,新能源产业增长5%,新能源汽车产业增长20%,节能环保产业增长10%。二是聚焦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落实以物联网为龙头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大力发展物联网、集成电路、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产业,全力举办好2019世界物联网博览会、中国半导体封测技术与市场发展年会、江苏省第五届“i创杯”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等重大活动。全年物联网产业营业收入增长15%,集成电路产业产值增长8%,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收入增长15%。三是加快发展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把握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演进趋势和发展规律,加强新产业、新技术前瞻布局,加快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推动车联网(LTE-V2X)城市级示范应用项目建设,加快建设国家智能交通综合测试基地。分行业、分类型推行服务型制造模式,制定差异化推进方案,全年新增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6家以上、省级工业设计中心1家以上。四是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充电设施建设,积极推动新吴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五是加快未来产业布局。聚焦5G、3D打印、人工智能、石墨烯等领域,加快谋划布局,抢占未来产业发展先机。
5.优化升级传统产业。一是推进智能化建设。深化落实智能制造三年行动计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出台发展工业互联网推进智能制造的政策意见,推动全市100个智能化建设重点项目,新增机器人应用450台(套)。二是加强示范引领。新增市级智能车间30个、省级示范智能车间15个,培育省级智能工厂1家。三是发展工业互联网。重点培育10个工业互联网平台(制造业“双创”平台),争创省级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2个。实施“千企上云”行动,新增“上云”企业2000家、省星级上云企业10家。四是加强协同创新。重点推进江南大学智能制造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完善《无锡智能制造水平评价规范》并推广应用,深入推进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加快构建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资源池。五是推动军民融合发展。鼓励民企配套延伸产业链,参与央企军工集团的科研生产配套,促进军民两用技术成果双向转移,新增“民参军”企业8家。
6.推动绿色低碳制造。一是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推动重点行业淘汰低端落后产能。积极推进“四个一批”化工专项整治,化工企业入园进区率提高到35%。二是实施资源利用绩效评价。优化数据核对工作机制,优化绩效评价办法,强化评价结果的使用,全面落实差别化政策,指导各地区将评价结果与“263”整治、“散乱污”整治等当前重点工作相结合,以评价结果为依据,通过规划、环保、拆违等刚性约束,淘汰清退低端低效产能,加速优质产业集聚,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抓好节能降耗管理。严格实行能耗强度和总量“双控”考核和“双随机”监督检查,定期进行监测分析和预警通报,确保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幅完成省下达任务,规上工业能耗预算总量完成市下达目标。四是加快绿色制造步伐。推进绿色制造示范创建,全年新增2家以上国家级绿色制造示范企业。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完成50家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完成29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工作。全面完成燃煤工业窑炉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燃煤工业窑炉清洁能源替代率达到90%。实施重点节能与循环经济项目80项以上。
7.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一是加强政策引导扶持。加强产业发展政策的研究和制定,做好现有产业政策的优化调整,及时出台相关实施细则和项目申报指南,进一步加大对先进制造业集群、民营经济、中小企业的倾斜力度。发挥减负办的牵头协调作用,全面落实好国家和省、市关于简政、减税、降费等各项政策。二是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新增(升级)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星级平台15家。积极培育国家、省级小微企业双创示范基地。运营好无锡市企业服务云平台,年末注册企业数达到800家。三是加强要素协调保障。市级转贷平台全年帮助企业续贷80亿元以上,“锡信贷”发放贷款量6亿元。做好迎峰度夏、迎峰度冬期间的电力供需平衡工作,电力直接交易规模突破280亿千瓦时。四是加强企业人才引育。帮助企业引进高级管理人才40名,培训各类企业人员10000人次。五是鼓励支持物流供应链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助力降低物流成本。六是做好无线电管理工作。加强无线电频谱规划和电波秩序维护,协调保障重点行业、重大工程用频需求,确保重大活动、重要时段和应急突发事件时的用频安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市经信委收支预算表中包含了市经信委本级、无锡市节能监察支队、无锡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无锡市网络和信息管理中心和无锡市无线电监测站等5家单位的收入和支出。根据《关于2019年全口径部门预算的批复》,锡财预〔2019〕7号文件通知要求,现就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各表说明如下: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市经信委2019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36976.80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73189.06万元,增长114.7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新增物联网创新中心建设专项资金50000.00万元,新增国家集成电路大基金二期投资20000万元。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136976.80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136976.80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36976.8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3682.06万元,增长116.4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新增物联网创新中心建设专项资金50000.00万元,新增国家集成电路大基金二期投资200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93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墙散办撤消合并变为参公单位,取消了政府性基金收入。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00万元。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3.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00万元。无其他资金收入。
4.上年结转资金预算数为0.00万元。无上年结转资金。
(二)支出预算总计136976.80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101.65万元,主要用于市经信委机关和下属单位开展经济和信息化等工作发生的基本支出和经常性项目支出,以及“太湖人才计划”和市民中心机关服务项目等专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295.96万元,减少4.00%。主要原因是引进人才经费减少。
2.科学技术支出50418.78万元,主要是新增物联网创新中心建设专项资金50000.00万元,下属的无锡市节能监察中心开展全市重点用能单位的用能情况节能监察等工作而发生的基本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49968.12万元,增长110.88%。主要原因是新增物联网创新中心建设专项资金50000.0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5.0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事改单位退休职工待遇补贴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637.08万元,增长267.6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
4.卫生健康支出245.27万元,主要用于市经信委机关和下属单位支付职工医疗统筹费单位承担部分。与上年相比增加5.47万元,增长2.2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本部门与市信电局合并。
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7201.43万元,主要用于“太湖人才计划”资金、工业转型发展扶持资金、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国企改革补贴、信息技术产业扶持资金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2355.99万元,增长41.14%。主要原因是新增了国家集成电路大基金二期投资项目经费20000.00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1134.61万元,主要用于市经信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购房补贴及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8.38万元,增长1.65%。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和住房补贴政策,职工工资基数调增。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市经信委本年收入预算合计136976.80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6976.80万元,占10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经信委本年支出预算合计136976.80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5717.36万元,占4.17%;
项目支出131259.44万元,占95.8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经信委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6976.80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3189.06万元,增长114.7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新增物联网创新中心建设专项资金50000.00万元,新增国家集成电路大基金二期投资20000万元。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经信委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36976.8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3189.06万元,增长114.7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新增物联网创新中心建设专项资金50000.00万元,新增国家集成电路大基金二期投资20000万元。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人力资源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支出23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54.00万元,减少73.98%,主要原因是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由于政策调整,当年引进人才补贴隔年拨付;其他人力资源事务(项)支出252.00万元, 与上年相比增加252.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加了退休优秀企业家礼遇工作经费50.00万元和购买盐政监管服务经费和建立应急用盐储备经费补贴202.00万元。
2.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3005.6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38.94万元,减少12.7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41.62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机关服务(项)支出3380.2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19.64万元,增长18.1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综合管理平台项目服务外包349万元;网站群硬件服务外包156.50万元;事业运行(项)支出192.1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31万元,增长15.17%。
(二)科学技术(类)
1.科学技术与服务(款)其他科学技术条件与服务(项)支出417.0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3.61万元,减少7.46%。
2.其他科学技术(款)其他科学技术(项)支出50001.7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0001.72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新增物联网创新中心建设专项资金50000.00万元。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657.0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57.06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改革,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2.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支出21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00万元,减少8.40%,主要用于事改单位退休职工待遇补贴等支出。
(四)卫生健康(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224.2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49万元,增长2.04%。事业单位医疗(项)21.0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96万元,增长4.7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
(五)资源勘探信息(类)
1.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无线电监管(项)支出78.52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项)支出309.7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2.32万元,增长96.74%,主要原因是无锡市网络和信息化管理中心的人员和日常运转经费。
2.其他资源勘探信息(款)其他资源勘探信息(项)支出76813.1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2909.97万元,增长42.50%,主要原因是新增国家集成电路大基金二期投资20000.00万元。
(六)住房保障(类)
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408.5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94万元,增长1.22%;提租补贴(项)455.4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76万元,减少3.75%;购房补贴(项)支出270.62万元,上年相比增加31.19万元,增长13.03%。主要原因是正常人员调动和基数调整。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经信委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5717.3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138.73万元。上年相比减少516.32万元,减少10.0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33.09万元、津贴补贴2305.15万元、奖金55.36万元、绩效工资144.92万元、养老保险469.33万元、职业年金187.74万元、医疗保险243.7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2.15万元、住房公积金408.57万元、医疗费15.6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7.39万元、离休费88.32万元、退休费424.22万元、生活补助12.03万元、奖励金0.0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97万元。
(二)公用经费578.63万元。上年相比减少2.13万元,减少0.37%。主要包括:办公费341.21万元、工会经费48.46万元、福利费16.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8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4.8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90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经信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36976.8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3682.06万元,增长116.4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新增物联网创新中心建设专项资金50000.00万元,新增国家集成电路大基金二期投资20000万元。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经信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5717.3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138.73万元。上年相比减少516.32万元,减少10.0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33.09万元、津贴补贴2305.15万元、奖金55.36万元、绩效工资144.92万元、养老保险469.33万元、职业年金187.74万元、医疗保险243.7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2.15万元、住房公积金408.57万元、医疗费15.6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7.39万元、离休费88.32万元、退休费424.22万元、生活补助12.03万元、奖励金0.0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97万元。
(二)公用经费578.63万元。上年相比减少2.13万元,减少0.37%。主要包括:办公费341.21万元、工会经费48.46万元、福利费16.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8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4.8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90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经信委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26.0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5.2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1.7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1.27%;公务接待费支出45.2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3.4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126.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2.00万元,主要原因机构改革,本部门与市信电局合并。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21.75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00万元,车改无购车。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21.7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5.60万元,主要原因压缩行政消耗性开支。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45.2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95万元,主要原因压缩行政消耗性开支。
市经信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181.7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1.71万元,主要原因新增加了“两机”产业促进会。
市经信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323.5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08.18万元,主要原因压缩行政消耗性开支。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经信委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93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无锡市墙材革新与散装水泥办公室与无锡市节能监察支队合并,由原自收自支单位改为参公单位。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3798.6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42.99万元,增长16.6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综合管理平台项目服务外包、网站群硬件服务外包、人员调整办公经费增加等。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782.39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33.6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748.79万元。
十三、政府专项资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经信委2018年度政府专项资金预算总计为127132.20万元。其中:
1.“太湖人才计划”资金450.20万元。主要用于人才津补贴奖励、人才培养补贴、人才培育引进工作、人才薪酬补贴等。
2.工业转型发展(节能降耗)扶持资金10989万元。主要用于节能与循环经济项目资助、企业兼并重组项目资助、新能源汽车应用示范推广、中小企业担保机构资助、重大装备首台套项目资助等项目。
3.工业转型发展(智能制造)扶持资金10000.00万元。主要用于江南大学智能制造协同创新中心、企业智能化项目建设资助、智能制造诊断咨询服务和智能制造工作经费。
4、工业转型发展(重点技改)扶持资金20000万元。主要用于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资助和工作推进经费。
5.国家集成电路基金20000万元。主要用于国家集成电路大基金二期投资。
6.国企改革补贴专项218万元。主要用于煤炭行业财政补贴。
7.物联网创新中心50000万元。主要用于物联网创新中心建设专项资金。
8、信息技术产业(电子政务)扶持资金1020万元。主要用于江苏省综治信息系统、无锡市工业企业资源利用绩效管理平台(二期)、无锡市红会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无锡市快递末端网点信息监管平台、无锡政务云提升项目、政府网站日常检查服务外包项目和信息化推进工作等。
9.信息技术产业(集成电路)扶持资金3000万元。主要用于集成电路成长企业税收排名奖励、集成电路龙头企业经营贡献奖励、集成电路龙头企业销售规模奖励、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资质认证奖励、掩模制版/流片费用项目资助等。
10.信息技术产业(软件/云计算)扶持资金1455万元。主要用于南京软博会、软件名城创建、软件/云计算产业项目投资资助、软件企业资质认证奖励和无锡市软件产品飞凤奖等。
11.信息技术产业(物联网)扶持资金6000万元。主要用于江阴物联网项目综合奖补、宜兴物联网项目综合奖补、龙头物联网企业业绩排名奖励、物联网产业化项目投资资助、物联网企业销售上规模奖励、物联网应用示范项目资助(一般类)、物联网应用示范项目市级资助(重大类)、新华社物联网资讯中心资助和运用互联网技术改造项目资助等。
12.信息技术产业(智慧城市)扶持资金4000万元。主要用于“智慧安监”系统、城市大数据中心二期建设项目、城市大数据中心三期建设项目、城市大数据中心云服务、数据容灾中心扩建、网格化社会治理大数据中心项目、无锡市“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工程、智慧全域旅游和智慧无锡APP等。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其他用车0辆等。
十四、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共12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127132.0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无锡市经信委2019年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