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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8-09-30 14:08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7844/2018-00061
发文日期
2018-09-30
公开日期
2018-09-30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经信委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统计,决算,收支,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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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无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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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2017年8月,根据省编办《关于同意重新组建无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批复》(苏编办复〔2017〕113号)和《无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重新组建无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通知》(锡编发〔2017〕16号),整合无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无锡市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局机构职责,重新组建无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信委),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挂无锡市中小企业局、无锡市物联网发展办公室牌子。

  本次公开的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和决算事项为2017年的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有关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或参与起草经济和信息化领域的地方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并实施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解决产业发展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收集、整理、发布经济和信息化信息。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全市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调节经济日常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建议;组织协调重要生产要素的配置及重要原材料的产运需储的衔接、紧急调度;负责全市煤炭经营监督管理;负责工业、信息化的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组织推进全市现代物流业的发展。

  (三)负责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制定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负责工业和信息产业园区、乡镇工业和中小企业集中区规划建设的指导和服务。

  (四)负责全市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工作;制定技术改造投资规模与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组织编制并实施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及年度计划;按规定申报、审批、核准、备案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跟踪重大项目投资;负责相关国家、省专项计划项目的申报、实施和督查;指导拟上市企业募集资金投向。

  (五)研究制定推进产业技术进步、企业技术创新、新兴产业发展和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规章政策;组织制定并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有关新兴产业的发展规划;组织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按权限审核、认定、评价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负责归口的科技专项经费和项目管理,负责实施企业信息化示范工程,推进产学研结合;指导企业推进实施名牌战略。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新能源产业及新能源装备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协调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负责全市电力能源产业运行管理;负责全市电力电量及煤炭供需平衡,协调电力、煤炭供需及生产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全市能源规划编制,跟踪重大建设项目工程进度。

  (七)综合协调全社会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社会节能及工业、信息化领域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工业循环经济、促进清洁生产的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指导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指导节能审查工作;负责新型墙体材料改革管理和发展散装水泥工作;负责节能监察(监测)和执法工作;承担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领导小组节约能源方面的具体工作。

  (八)提出行业规划和相关政策;监测分析发布产业信息,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牵头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有关工作;承担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依法承担盐业行业管理相关职能;负责烟草工业和专卖管理的联系协调工作。

  (九)指导企业发展科技服务业、工业设计、会展业和售后服务业等;指导地方发展总部经济、楼宇经济;承担生产性服务业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推进工业、信息化与服务业融合发展。

  (十)制定并实施企业开拓市场和合作交流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建立产品市场营销体系,引导企业开拓市场;监测分析产品市场运行和重要原材料的供求状况并组织调控;开展工业、信息化领域的对外合作交流和利用外资工作;组织开展区域性产业协作和企业产品配套协作。

  (十一)负责推进服务企业工作体系建设,协调指导服务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等各类企业发展;起草或制订发展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的发展专项规划、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制订并组织实施培育发展大企业大集团、行业龙头企业的政策措施;协调企业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牵头减轻企业负担、提升企业素质工作;引导企业管理创新,指导企业家队伍建设、企业智力引进和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负责企业引进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工作;指导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指导创业基地建设;指导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工作。

  (十二)负责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和产业发展工作;指导企业借助融资、担保、租赁等现代金融措施实现创新发展;协调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银企对接、银企授信和直接融资工作;承担全市融资性担保机构设立、变更、关闭等日常管理工作;承担或参与政府性担保基金、再担保基金、产业基金的建立和管理方面的有关工作。

  (十三)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和智慧城市建设工作,组织制定信息产业和信息化行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及产业、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工业化和信息化的融合发展,推进企业智能制造工作;牵头负责电子信息产业、软件产业、云计算与大数据产业发展;组织规划重大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建设项目;牵头负责物联网发展工作,负责推进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国家传感信息中心)建设。

  (十四)协调推进全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安全管理和信息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行政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承担跨部门、跨地区和重要时期的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推进电信、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的“多网”融合发展;协调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面向全社会服务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十五)贯彻执行无线电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全市无线电管理规划的制定和实施;统筹全市无线电频谱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负责全市无线电频率使用、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无线电发射设备和辐射无线电波的非无线电设备的管理;组织开展无线电监测和监督检查;组织平、战时无线电管制。

  (十六)统筹国防科技产业的发展,联系国防与军工产品生产企业,推进军民融合、寓军于民工作;负责军品科研、生产、固定资产投资、合同管理、生产许可和保密资格审查;负责武器装备动员和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工作;参与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组织管理国防科技工业质量、计量、标准、情报、统计、成果及推广工作;负责民爆器材生产和流通、民用船舶和民用航空工业领域的行业管理。

  (十七)负责组织推进“诚信无锡”发展战略的实施。统筹协调和推动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

  (十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市经信委内设27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综合规划处(产业政策研究室)、财务审计处、法规处(行政许可服务处)、经济运行处、产业投资处、科技与质量处(新兴产业处)、企业服务处、产业金融合作处、产业经济合作处、节能与综合利用处、电力能源处、交通与物流产业处、原材料产业处(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领导小组办公室)、装备产业处、消费品产业处、智能制造推进处(企业信息化处)、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 、信息化推进处、信息资源管理处(信息安全处)、无线电管理处、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军民融合推进处)、组织人事处(离退休干部处、机关党委、工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办公室、物联网规划服务处、物联网产业发展处、电子信息产业处。

  下属4个事业单位,其中3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无锡市节能监察支队(无锡市墙材革新和散装水泥办公室)、无锡市网络和信息管理中心、无锡市无线电监测站,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锡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本次公开的部门决算单位包括原无锡市经信委本级及下属四个事业单位无锡市节能监察支队(无锡市墙材革新和散装水泥办公室)、无锡市网络和信息管理中心、无锡市无线电监测站、无锡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形势,全市经信系统始终牢记“工业立市、产业强市”的历史使命,坚决贯彻中央、省市重要决策部署,认真履责,锐意进取,勇于创新,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深融合、强服务等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一)重振产业雄风,产业强市取得显著成效。一是主要指标创近年来最好水平。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完成3382.2亿元,增长8.6%,增速列苏南第一、全省第四,创近十三年来最高省内排名;规上工业产值完成15861.2亿元,增长16.8%,增速创近六年来新高;工业用电524.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3%,增速创近七年新高。上海华虹、SK海力士二工厂、中环大硅片等重大产业项目相继落地,重大项目数量、规模和储备情况均为历年最好。全市工业技改投资1544亿元,同比增长16.2%,总量占工业投资73.9%,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57.8亿元,增长25.5%。二是质量效益不断提升。全市规上工业利润同比增长13.7%,亏损面收窄3.1个百分点。制造业全口径实现税收766.9亿元,同比增长16.3%,高于全市平均10.5个百分点。以物联网为龙头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快速发展,成为产业发展的制高点,物联网产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9.2%,集成电路产业增长11%,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增长16%。制定实施以物联网为龙头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三年行动计划,成功举办2017世界物联网博览会,华为、阿里巴巴、浪潮、中电海康等一大批高科技企业项目相继落户,鸿山物联网小镇建设顺利推进,无锡作为物联网发轫地的影响力不断提升。三是发展亮点不断涌现。从地区看,江阴、宜兴分列全国工业百强县第一和第八,新吴、惠山、锡山、滨湖也均进入百强区名单。从企业看,全市12家企业入围中国企业500强,24家企业入围中国制造业500强,占全省半数以上,均连续十一年位居全省第一;海澜集团成为我市首家千亿级企业;“神威·太湖之光”超级计算机实现全球超算500强四连冠、应用成果获“戈登·贝尔”奖;华云数据被评为“2017未来独角兽”企业;全年新增国内外上市公司18家,创历年之最,其中制造业企业16家,占88.9%。

    (二)深化供给侧改革,产业转型升级扎实推进。一是“去产能”任务圆满完成。根据上级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回头看”专项督查和考核验收,全面排查中频炉、工频炉使用情况,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实施“263”减化行动,全年关停化工生产企业275家,完成省下达任务的139%。整治燃煤工业窑炉187座,完成目标计划的184.8%。淘汰低效电机14.9万千瓦,淘汰、停用落后变压器645台。二是降本减负成效明显。2017年,全市各级转贷应急资金平台使用资金337.16亿元。其中,市级转贷平台共为1052家中小企业办理1655笔转贷业务,续贷金额117.83亿元,为中小企业减负1.6亿元,创新设立中小微企业普惠融资平台——锡信贷,切实降低了广大中小企业贷款门槛;积极推动大用户直购电,全市364家企业年交易电量158亿千瓦时,降低企业用电成本3亿多元。三是质量品牌持续提升。大力实施质量品牌战略,全年新认定中国驰名商标4个、江苏省著名商标72个和江苏省名牌24个。无锡一棉等4家企业获2017年江苏省质量标杆称号,获奖总数占全省的40%,位居全省第一。阳光集团成为全省首家荣获中国质量奖的企业,兴澄特钢获中国质量提名奖,法尔胜泓昇集团获2017年江苏省省长质量奖。四是绿色发展步伐加快。大力实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强化节能指标跟踪分析及预警调控,扎实开展能源消费预算管理和节能应急调控,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单位能耗下降5.4%。狠抓工业能耗在线监测,260家企业完成一级能耗在线监控。积极开展节能量交易,累计实施节能量交易项目7个、交易量3.7万吨标煤。深入开展合同能源管理,全年新增合同能源管理项目63个,投资额超2亿元,年节能量超4万吨标煤。实施绿色制造工程,新增国家首批绿色工厂示范企业3家,国家首批绿色产品设计示范企业1家,入选省绿色制造示范创建计划名单4家、新增循环经济试点单位11家、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15条。五是工业企业资源利用绩效评价全面启动。初步建成工业用地绩效管理平台,制定出台《关于开展无锡市工业企业资源利用绩效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无锡市工业企业资源利用绩效评价办法》,建立以单位资源产出效益为核心的工业企业资源利用绩效评价体系,完成全市6万多家工业企业数据归集,为后续的试评价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强化创新驱动,产业融合发展水平显著提升。一是智能制造工程大力推进。制定智能制造三年行动计划,强化试点示范,组织实施270个智能化改造项目,建成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和应用项目3个,新增省级示范智能车间17家,列全省第二。76家企业产品通过“省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认定、5家企业被评为省首台(套)示范应用项目。二是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进一步深化。全年新增省级以上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20家,其中国家级4家、省级16家。推动企业互联网化提升,重点推进30个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创新重点项目,新增省级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示范试点企业48家,其中示范企业7家,试点企业41家,示范试点企业总数居全省第二。三是产业集群建设加快推进。深入开展产业集群创新提升行动,研究制定市级九大类产业集群四级产业分类目录,梳理产业链重点环节,建立产业集群企业库,着力培育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产业集群发展体系。四是制造业服务化步伐不断加快。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远程运营维护、个性化定制等服务型制造新模式蓬勃发展,新增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13家,双良节能成为省内唯一一家入选国家首批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名单。五是军民融合取得新的进展。鼓励优势企业与军工单位开展深入交流合作,积极推动“军转民”和“民参军”,成功承办“第二届中国军民两用技术创新应用大赛”,我市企业分别获得金奖、铜奖各1个,优胜奖2个。六是智慧城市建设着力推进。在全国智慧城市发展水平评选中连续五年名列前茅,智慧人社、智慧养老、智慧交通、智慧健康等一批应用提升工程取得实质性进展。全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超过26亿元,4G网络覆盖进一步优化,光纤带宽接入能力达到1000Mbps,移动互联网用户数达到850万,NB-IoT通信基站实现了全市全覆盖。无线电保障能力不断提升,较好地完成了十九大期间以及物博会等重要时期、重大活动的无线电通信保障工作。

    (四)提升服务能力,产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一是企业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对27家营业收入超百亿元重点企业开展挂钩联系服务。提升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效能,新增星级公共服务平台37家。实施中小微企业成长培育计划,新增规上企业100家。加强创新创业服务,新增省级以上小微企业“双创”基地5家。加强人才培训,共完成企业人才培训2500余人次。二是诚信无锡建设不断推进。全市共有56个单位和部门常态化提供信用信息,共归集入库法人组织73.6万家、信息1.7亿余条;积极推动信用信息使用,在申报资金、招投标等44个行政事项中为2592家企业出具了信用基准评价报告,为各类评先评优核查信用5356家次;创新提出“诚信阿福分”,积极探索联动奖惩制度,开发建成无锡市公共信用联动奖惩系统,全年共发布红名单200余个、黑名单133个。三是组织市场开拓。积极组织企业参加中博会、中国电子展、中国半导体封测年会、IC China、中国(连云港)丝绸之路国际物流博览会等各类展会,参加新疆、广西和宁夏等经贸合作活动,开展汽车、环保等产业协作配套对接会,受到了企业的普遍欢迎。四是政策落实力度不断加大。牵头制定《关于深化现代产业发展政策的意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修订专项资金实施细则、项目管理及评审办法,进一步落实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及时发布申报指南,积极组织企业申报。

  

第二部分  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市经信委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计8285.73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310.51万元,增长18.79%。主要原因一是原信电局与经信委合并追加部分专项经费;二是增人增资增加了基本支出;三是公积金、住房补贴和提租补贴调整。

  (一)收入总计8285.7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8267.71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1297.99万元,增长18.62%。主要原因是一是原信电局与经信委合并追加部分专项经费;二是增人增资增加了基本支出;三是公积金、住房补贴和提租补贴调整。

  2.事业收入0.04万元,为财政专户资金管理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0.04万元,增长100%。

  3.年初结转和结余17.98万元,主要为市经信委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社保和个税等资金。

  (二)支出总计8285.73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054.43万元,主要用于经信委机关及事业单位保障机构运转、开展管理活动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723.55万元,增长16.71%。主要原因是一是增人增资增加了基本支出;二是公积金、住房补贴和提租补贴调整。

  2.科学技术支出638.31万元,主要用于无锡市节能监察中心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4.68万元,增长4.0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津补贴标准提高。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0万元,主要用于精简人员2017年春节慰问。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3.9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障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6.57万元,减少6.89%。主要原因是取消了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5.农林水支出24.76万元,主要用于海洋经费调查专项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4.76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按国家要求进行的海洋经费调查追加的项目。

  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727.7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专项支出,包括太湖人才计划、工业发展扶持资金、物联网发展资金和重点技术改造等工作性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429.85万元,增加33.12%。主要原因是原信电局追加的项目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613.51万元,主要用于市经信委机关和下属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和提租补贴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61.48万元,增加35.72%。主要原因是一方面是增人增资增加了住房保障资金,另一方面是公积金、住房补贴和提租补贴调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市经信委本年收入合计8267.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67.71万元,占99.99%;事业收入0.04万元,占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经信委本年支出合计8285.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83.10万元,占72.21%;项目支出2302.63万元,占27.7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经信委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8285.6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10.47万元,增长18.79%。主要原因是一是原信电局与经信委合并追加部分专项经费;二是增人增资增加了基本支出;三是公积金、住房补贴和提租补贴调整。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市经信委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   8285.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15.51万元,增长18.87%。主要原因是一是原信电局与经信委合并追加部分专项经费;二是增人增资增加了基本支出;三是公积金、住房补贴和提租补贴调整。

  市经信委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8330.92万元,支出决算为8285.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6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由财政转移支付。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人力资源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年初预算为828万元,支出决算为457.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3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引进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部分已离职,不再享受薪酬补贴等。

  2.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434.72万元,支出决算为4000.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4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原信电局与经信委合并追加部分专项经费;二是增人增资增加了基本支出;三是公积金、住房补贴和提租补贴调整;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42.03万元,支出决算为25.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了行政消耗性支出;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156.72万元,支出决算为162.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4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其他商贸事务(项)。年初预算689万元(原信电局),支出决算为4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原信电局追加政务内网迁移和政务政务外网安全加固项目建设,剩余部分结转下年度支付。

  3.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项)。支出决算为3.65万元,人才办工作经费,主要用于2017年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评审费。

  (二)科学技术(类)

  科学条件与服务(款)其他科学条件与服务(项)。年初预算为542.44万元,支出决算为638.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和增加津补贴。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项)。支出决算为2.40万元,主要用于精简人员2017年春节慰问,与往年相同。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48.39万元,支出决算为208.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取消了公务员医疗补助费;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5.63万元,支出决算为15.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五)节能环保(类)

  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支出决算为0.66万元,主要是省拨资金用于节能产品推广信息核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六)农林水(类)

  农业(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支出决算为24.76万元,追加项目,主要用于国家海洋经费调查。

  (七)资源勘探信息等(类)

  1.国有资产监管(款)其他国有资产监管(项)。年初预算为254.00万元(预算科目为其他资源勘探信息),支出决算为227.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门医疗统筹由社保承担。

  2.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款)其他散装水泥专项资金(项)。年初预算为153.00万元,调减60万元,实际数93万元,支出决算为73.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7年散装水泥没有项目申报专项补贴。

  3.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款)其他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项)。年初预算为340万元,上年度结转70万元,实际数4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56.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缩减了部分培训和专项补贴等。

  4.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款)其他资源勘探信息等(项)。年初预算为32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70.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专项资金由财政转移支付。

  (八)住房保障(类)

  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82.02万元,支出决算为256.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人员退休。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68.87元,支出决算为208.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5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规定调整提租补贴基数和系数。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19.06万元,支出决算为148.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7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规定调整住房补贴基数和系数。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经信委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83.10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563.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90.76万元、津贴补贴1234.55万元、奖金887.10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01.49万元、绩效工资137.4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20.3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0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2.08万元、离休费79.53万元、退休费1176.91万元、抚恤金2.80万元、生活补助5.54万元、医疗费29.79万元、助学费0.15万元、奖励金0.11万元、住房公积金269.95万元、提租补贴287.62万元、购房补贴158.8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4.51万元。

  (二)公用经费419.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3.88万元、印刷费9.46万元、手续费0.01万元、水费4.53万元、电费3.99万元、邮电费12.29万元、物业管理费41.66万元、差旅费53.71万元、维修(护)费2.93万元、租赁费65.55万元、会议费3.15万元、培训费11.46万元、公务接待费15.11万元、劳务费29.60万元、委托业务费14.76万元、工会经费27.29万元、福利费1.3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0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62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市经信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55.5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98.02万元,增长19.79%。主要原因是一是原信电局与经信委合并追加部分专项经费;二是增人增资增加了基本支出;三是公积金、住房补贴和提租补贴调整。市经信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7837.92万元,支出决算为7855.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7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由财政转移支付。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经信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5685.9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354.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56.17万元、津贴补贴1229.08万元、奖金887.10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01.49万元、绩效工资66.7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3.0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2.80万元、离休费79.53万元、退休费1163.94万元、抚恤金2.80万元、生活补助5.54万元、医疗费29.79万元、助学金0.15万元、奖励金0.11万元、住房公积金256.41万元、提租补贴276.83万元、购房补贴148.4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4.51万元。

  (二)公用经费331.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1.61万元、印刷费9.46万元、手续费0.01万元、水费4.53万元、电费0.67万元、邮电费11.31万元、物业管理费37.20万元、差旅费53.71万元、维修(护)费2.93万元、租赁费1.33万元、会议费3.15万元、培训费11.46万元、公务接待费14.76万元、劳务费24.60万元、委托业务费14.76万元、工会经费25.04万元、福利费1.3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0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7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市经信委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3.3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5.9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3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71%;公务接待费支出14.8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9.3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33.37万元,完成预算的51.72%,比上年决算增加7.84万元,主要原因与原信电局合并;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单位合并后工作原因取消了部分批次。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6个,累计11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往返机票、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公杂费、签证费和保险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38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2.38万元,完成预算的20.62%,比上年决算减少1.76万元,主要原因为压缩消耗性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缩减行政消耗性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购置汽油费、保险和维修费。2017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3.公务接待费14.83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36万元,完成预算的71.60%,比上年决算增加0.16万元,主要原因为标准人数不同;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缩减行政消耗性支出。外事接待支出主要为接待禁化武外宾等,2017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外事接待1批次,2人次,主要为接待禁化武外宾。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4.47万元,完成预算的11.34%,比上年决算增加2.6万元,主要原因为原信电局合并;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缩减行政消耗性支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国家、省领导来锡调研检查工作、禁化武核查、兄弟单位来锡调研和接待企业办事人员餐券等,2017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143批次,1019人次。主要为接待国家、省领导来锡调研检查工作、禁化武核查、兄弟单位来锡调研和接待企业办事人员餐券等。

  市经信委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64.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21%,比上年决算增加18.80万元,主要原因为与原信电局合并;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数含物博会会议费。2017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   45个,参加会议3750人次。主要为召开军民两用技术创新应用大赛、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暨《中小企业促进法》宣讲工作会议、智慧城市大会、企业信用管理规范宣贯会、中国信息化百人会调研会议、专家专业评审会等。

  市经信委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93.94万元,完成预算的37.14%,比上年决算增加55.10万元,主要原因为与原信电局合并;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减少了部分培训。2017年度全年组织培训46个,组织培训4380人次。主要为培训市委党校市管干部培训、机关事业单位司勤人员转岗培训、公务员自主选学、清华大学企业可持续发展高级研修班培训、重点企业参加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培训、企业管理无锡培训中心职业经理人办班培训等。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经信委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430.19万元,本年支出决算430.1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支出(项)支出决算73.96万元,主要是用于单位基本支出及宣传、推广应用等支出。

  2.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项)支出决算356.23万元,主要是用于单位基本支出及宣传、推广应用、项目补贴等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1.39万元,比2016年减少34.70万元,降低9.48%。主要原因是压缩了行政消耗性开支。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11.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95.44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建设工地检查验收;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

  (二)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共55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38000万元(含原信电局项目资金和预算追加)。

  (三)国有资本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无锡市经信委2017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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