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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02-12 14:39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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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007844/2018-00009
发文日期
2018-02-12
公开日期
2018-02-12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经济,预算,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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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无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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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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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全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的统筹协调,对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经济和信息化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起草或参与起草经济和信息化领域的地方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收集、整理、发布经济和信息化信息。

(二)拟定并组织实施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全市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调节经济日常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协调煤电油气运等重要生产要素和重要原材料的产运储的衔接和紧急调度;负责全市煤炭经营监督管理;负责工业、信息化的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推进全市现代物流业的发展。

(三)拟订贯彻国家产业政策的实施意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研究提出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优化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政策建议。负责信息产业园区、乡镇工业和中小企业集中区规划建设的指导和服务;参与各类工业园区的业务指导工作;联系和指导有关行业协会及其他社会中介组织的工作。

(四)负责全市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工作。拟订技术改造投资规模与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及年度计划;按规定申报、审批、核准、备案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负责相关国家、省专项计划项目的申报、实施和督查。对拟上市企业募集资金投向进行监督。监督管理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招投标活动。

(五)研究拟订推进产业技术进步、企业技术创新、新兴产业发展和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规章、政策。按照分工,组织拟订有关新兴产业的发展规划,负责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在工业、信息化领域的落实。组织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按权限审核、认定、评价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负责归口的科技专项经费和项目管理,负责实施企业信息化示范工程,推进产学研结合。指导企业质量管理,组织实施质量攻关和培训,贯彻、制定技术标准,推进实施名牌战略。

(六)参与全市能源规划编制,跟踪重大建设项目工程进度。起草或参与起草有关煤炭、电力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推进煤炭、电力行业体制改革。协调电力、煤炭生产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制定电力、煤炭行业标准。负责电力、煤炭统计工作。编制电力、煤炭生产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市电力电量平衡。负责热电联产的有关工作,推动新能源装备产业发展。规范煤炭经营,推进煤炭市场建设,协调煤炭供需平衡。

(七)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综合分析全市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全社会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全社会节能及工业、通信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促进清洁生产的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负责节能监督管理和节能评估审查工作。组织指导环保产业发展。负责新型墙体材料改革管理和发展散装水泥工作。承担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领导小组节约能源方面的具体工作。

(八)提出行业规划、经济和技术政策、技术规范和标准、发展方向、 重点和项目布局。发布产业信息,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相关行业产业政策相符性审查和生产许可准入等事项,牵头行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有关工作。承担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盐业、烟草工业和专卖管理的联系协调工作。

(九)指导企业发展科技服务业、会展业和售后服务业等,参与指导地方发展总部经济、楼宇经济。负责引导企业开拓市场。监测分析产品市场运行和重要原材料的供求状况并组织调控。拟订企业开拓市场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建立产品市场营销体系。

(十)指导工业和相关信息化领域利用外资工作。负责工业制成品进出口 动态监测。按分工编制全市有关重要商品、原材料的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指导生产企业的自营进出口工作。指导外商投资企业产品配套协作。开展工业、信息化领域的对外合作交流;组织开展区域性产业协作。

(十一)负责推进服务企业工作体系建设。宏观指导各种经成份企业的改革改制改组改造,规范企业行为。制定并组织实培育发展大企业大集团、行业龙头企业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理创新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承担推动企业上市和多渠道融资关工作。协调企业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承担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小组办公室和市提升企业素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指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和组织经济管理干部和企业管理员的培训,建立相应的人才评价体系,推动嫁接式企业引进科领军型创业人才工作,指导企业智力引进。

(十二)统筹推进全市信息产业和两化融合工作。组织制订市信息产业发展和两化融合的相关政策、技术规范、标准并组实施;协调信息产业发展和两化融合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出国家、省对口部门用于信息产业和两化融合财政性建设资金排的建议;按规定负责部门预算内政府项目的审核;组织规划推进信息产业和两化融合方面的重大建设项目;会同有关部门进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国家传感信息中心)建设。

(十三)负责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乡镇企业( 以下简称中企业) 发展的综合指导与协调。起草或参与起草发展中小企业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中小业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中小企业运行态势,协解决中小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指导创业基地建设,推进中小业自主创新,促进产学研结合、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指中小企业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推进中小企业与大业协作配套发展。指导和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融资担保体建设。促进金融机构建立与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承担或参与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担保基金、再担保基金的建立和管理方面的有关工作。承担全市融资性担保机构设立、变更、关闭和日常管理工作。

(十四)统筹规划全市军工经济的发展,推进军民结合、寓军于民工作。 组织拟订全市国防科技工业规划;负责军品科研、生产、固定资产投资、合同管理、生产许可和保密资格审查;负责武器装备动员和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工作;参与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组织管理国防科技工业质量、计量、标准、情报、统计、成果及推广工作;负责民爆器材生产和流通、民用船舶和民用航空工业领域的行业管理。

(十五)负责组织推进“ 诚信无锡 ”发展战略的实施。统筹协调社会诚信建设;推动建立面向个人和企业、覆盖社会经济生活各方面的社会信用体系。

(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规划处、财务审计处、法规处(行政许可服务处合署办公)、经济运行处、产业投资处、科技与质量处、企业服务处、产业金融合作处、产业经济合作处、节能与综合利用处、电力能源处、交通与物流产业处、原材料产业处、装备产业处、消费品产业处、智能制造推进处、物联网发展处、电子信息产业处、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信息化推进处、信息资源管理处、无线电管理处、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组织人事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办公室。

2.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无锡市节能监察中心、无锡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无锡市墙材革新与散装水泥办公室、无锡市网络和信息管理中心和无锡市无线电监测站。

3.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6家,具体包括:无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本级(以下简称市经信委)、无锡市节能监察中心、无锡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无锡市墙材革新与散装水泥办公室、无锡市网络和信息管理中心和无锡市无线电监测站。

三、2018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主要目标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增长12%、工业投入增长8%、工业技改投入增长8%,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同比下降3.9%。

(二)重点任务

1.培育壮大新兴产业。一是加强新兴产业规划引导。大力发展以物联网为龙头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高端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对人工智能、区块链、机器人、3D打印、石墨烯等未来产业的前瞻性、战略性专业研究,扎实开展全国海洋经济调查,努力抢占发展先机。二是加快企业创新体系建设。推动建立产业科技创新体系,加快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公共测试服务平台和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积极推进国家、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三是提升企业创新驱动能力。实施一批重大技术攻关项目,加强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建立完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四是大力发展以物联网为龙头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加快推动中电海康、阿里巴巴、上海华虹等重大产业项目进程,推进汽车电子标识、智慧交通综合信息应用服务等重大应用示范项目。全力打造鸿山、雪浪、慧海湾感智特色小镇以及智能交通、智能传感器等物联网特色园区。加快推进智能交通综合测试基地等重点平台建设,持续完善物联网公有云平台OneNET、MEMS设计加工封测等公共服务平台。全力办好2018世界物联网博览会。

2.优化升级传统产业。一是开展工业企业资源利用绩效评价工作。制定评价实施细则,开展工业企业试评价。加快建立企业亩均产出综合评价制度和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机制,明确对企业的分类指导。二是推动企业升级改造。实施新一轮“千企技改”提升工程,遴选一批优质项目,鼓励企业全面提高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和本质安全水平。持续推进工业强基专项行动。三是加强质量品牌建设。深入推进“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战略,梳理建立品牌培育库,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无锡本土知名品牌。鼓励企业制定各类标准,广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四是拓展军民融合发展空间。以物联网、“两机”关键部件及配套、高端船舶和海工装备等为重点,举办信息发布会、项目对接会,搭建军民融合高新技术装备交流、协同创新和需求对接平台。五是推动服务型制造发展。持续推动制造型企业从提供产品向提供系统总集成、总承包服务转变,从主要提供产品向提供产品和服务转变,拓展面向产品全生命周期的增值服务,着力培育服务型制造的新模式和新业态。

3.大力推进智能制造。一是推进协同创新。推进江南大学无锡智能制造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加快《无锡市智能制造水平评价规范》等地方标准的研制,推进工信部“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在无锡市的探索应用。二是加强示范引领。大力推动实施具有带动性和示范意义的智能化建设重点项目,积极创建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项目、省级示范智能车间(工厂)。三是构建生态体系。推进智能装备和产品的创新研制与产业化,支持发展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培育一批业务能力强、解决方案优、企业评价好的智能化建设服务机构。四是发展工业互联网。加强工业互联网研究,深入实施“企企通”工程,加快发展无线网络技术应用。加快落实省制造业“双创”平台三年行动计划、“企业上云”三年行动计划、“133”工程和工业APP培育工程。五是加强人才培养。推进智能制造教育培训基地和平台建设,开展线上线下联动的智能制造“微课堂”培训,举办企业首席信息主管(CIO)培训。支持智能制造人才申报“太湖人才计划”。

4.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一是加强指标预警调控。开展各地区及重点用能单位预算管理,抓好能源消费总量月度控制。开展节能预警分析,建立市、县(区)、乡镇(街道)、重点用能单位四级用能预算管理体系。二是加快推进节能技术改造。组织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实施“百万吨节能量”工程,建立年度节能与循环经济项目库,开展“互联网+智慧能源”行动,建设一批“绿色工厂”、“绿色数据中心”及行业节能技术支撑中心。三是加快推进绿色制造。创建具备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等特点的绿色工厂,开发具有无害化、节能、环保、高可靠性、长寿命和易回收等特性的绿色产品,抓好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四是扎实推进“四个一批”专项行动。优化完善政策,开展产业转移对接及转型升级,改造提升现有化工园区。鼓励有条件、有实力的化工企业,围绕发展循环经济、拉长产业链、做大做强进行兼并重组,提升综合竞争力。五是有序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按照国家、省工作部署,以钢铁、水泥等行业为重点,依法依规关停退出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六是深入开展危化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根据国家、省工作部署,会同安监、环保等部门,核实排查全市危化品生产企业,一企一策、一企一档确定整治方案。

5.培育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一是创建“中国制造2025”扬子江城市群国家级示范区。以建设先进制造业集群为目标,建立以骨干企业为龙头、行业云平台为依托,产业链上下游同步发展的推进机制,重点选择产业突出优势和特色,实现差异化发展。二是制订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制定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对物联网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高端装备、新材料、节能环保等产业进行进一步排查,着力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产业集群地标品牌,加快培育和发展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产业集群发展体系。三是夯实产业集群工作基础。完善产业集群企业库,建立产业集群产品库和原材料库,为优化企业供应链管理提供基础。四是培育行业骨干龙头企业。修订产业集群龙头骨干企业认定办法,建立龙头企业评价标准和企业库,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无锡地标企业,促进旗舰型、基地型重大项目在无锡落地。五是培育专精特新隐形冠军企业。制订《专精特新企业认定办法》,鼓励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深入挖掘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六是推动产业集群协调发展。组织实施“强链、补链、延链”工程,围绕产业链延伸和升级引进重大项目。鼓励企业参加各类国际国内有影响力的展会,组织开展配套协作活动。

6.加强智慧无锡建设。一是加强顶层规划设计。科学制定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计划,加快构建大平台共享、大数据慧治、大系统共治、大服务惠民的新型智慧城市框架体系。二是加快大数据应用发展。实施城市大数据中心二期建设,推动大数据在公共安全、公共交通、经济运行等领域的应用,力争在犯罪预防、交通疏导、产业分析上形成亮点。三是加速重点应用落地。加速政务服务“一张网”、网格化社会综合治理、雪亮工程、智慧健康、全域智慧旅游、数字人社等重点应用项目落地。四是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充分发挥电信、广电运营企业主力军作用,进一步提高基础承载、枢纽汇聚和网络服务能力,打造高速泛在的信息网络体系。五是加强无线电管理。完善监管体系建设,加快无线区域监测网建设,做好骨干“龙头”企业的无线电通信频率保障和设台服务工作,航空导航、水上救险、高铁(地铁)调度等重点业务的日常保护工作,国家(省级)重要考试等重大活动的无线电安保工作。

7.保持经济平稳增长。一是加强运行监测分析。建立重点样本企业数据库,加强对重点样本企业的监测分析和问题研究,提高决策工作的准确性、预见性和针对性。充分利用工业企业绩效数据平台,对相关数据深度挖掘分析。二是加强统计制度建设。围绕领导关注、企业关心、影响和制约经济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多维立体地分析经济和信息化发展态势,做到月度有简析、季(年)度有详析。三是加强考核跟踪督查。强化目标调控,科学安排年度指标计划,制定具有较强针对性、切实可行性、有效激励性的重点目标任务并分解落实。加强督促检查,将承担市委市政府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层层落实责任。

8.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一是落实各类产业政策。优化产业政策,加大对政策宣传力度,帮助更多企业了解政策、用好政策、用足政策。二是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简政、减税、降费等各项政策,降低实体经济制度性交易成本、税负成本和要素成本。扩大大用户直购电规模,用好用足现有转贷资金、锡信贷、小额票据贴现等政策。三是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全力推进“信用无锡”建设,加快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综合监管服务支撑体系,建立完善“信用承诺、分类分级监管、红黑名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信用修复”等制度。四是积极推动产融合作。开展以物联网、智能制造、两基工程和集成电路等产业为主题的产融结合推介活动,开展金融产品专题培训活动以及产融合作资本“招商”对接活动,帮助企业发展壮大。五是加强企业人才引育。重点鼓励企业有针对性地引进和培育重点领域的高端人才,重点实施一批精品培训项目,打造经信企业人才培训品牌。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市经信委收支预算表中包含了市经信委本级、无锡市节能监察中心、无锡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无锡市墙材革新与散装水泥办公室、无锡市网络和信息管理中心和无锡市无线电监测站等六家单位的收入和支出。根据《关于2018年全口径部门预算的批复》, 锡财预〔2018〕6号文件通知要求,现就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各表说明如下: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市经信委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63787.74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25456.81万元,增长66.4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本部门与无锡市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局(以下简称市信电局)合并,同时增加了2个下属单位。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63787.7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63787.74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63294.7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456.81万元,增长67.2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本部门与市信电局合并,同时增加了2个下属单位。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493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二)支出预算总计63787.74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397.61万元,主要用于市经信委机关和下属单位开展经济和信息化等工作发生的基本支出和经常性项目支出,以及“太湖人才计划”和市民中心机关服务项目等专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936.13万元,增长65.8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本部门与市信电局合并,同时增加了2个下属单位。

2.科学技术支出450.66万元,主要是下属的无锡市节能监察中心开展全市重点用能单位的用能情况节能监察等工作而发生的基本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91.78万元,减少16.92%。

3.社会保障支出238.00万元,主要用于事改单位退休职工待遇补贴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6万元,减少6.30%。

4.医疗卫生支出239.80万元,主要用于市经信委机关和下属单位支付职工医疗统筹费单位承担部分。与上年相比减少24.23万元,减少9.1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本部门与市信电局合并,同时增加了2个下属单位。另外,减少了公务员医疗补助费。因此,总量减少了。

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4345.44万元,主要用于无锡市信息技术产业、工业发展、电子政务、国企改革、重点技术改造引导资金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1852.44万元,增加67.2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本部门与市信电局合并,同时增加了2个下属单位。

6.住房保障支出1116.23万元,主要用于市经信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购房补贴及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546.26万元,增长95.84%。主要原因是:一方面,2018年根据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和住房补贴政策,职工工资基数调增以及提租补贴与新职工住房补贴比例提高;另一方面,机构改革,本部门与市信电局合并,同时增加了2个下属单位,导致公积金、提租和住房补贴支出增加较多。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市经信委本年收入预算合计63787.74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3294.74万元,占99.23%;

政府性预算收入493万元,占0.77%;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经信委本年支出预算合计63787.74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5710.21万元,占8.95%;

项目支出58077.53万元,占91.0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经信委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3787.7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5456.81万元,增长66.4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本部门与市信电局合并,同时增加了2个下属单位。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经信委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63787.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5456.81万元,增长66.4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本部门与市信电局合并,同时增加了2个下属单位。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人力资源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支出884.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6.00万元,增长6.76%。主要原因是范围和人员增加。

2.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3444.5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85万元,增长0.29%;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41.6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41万元,减少0.98%;机关服务(项)支出2860.5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860.5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本部门与市信电局合并;事业运行(项)支出166.8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14万元,增长6.47%。

(二)科学技术(类)

科学技术与服务(款)其他科学技术条件与服务(项)支出450.6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1.78万元,减少16.92%。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支出238.00万元,主要用于事改单位退休职工待遇补贴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6万元,减少6.30%。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219.7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8.65万元,减少11.5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本部门与市信电局合并,同时增加了2个下属单位。另外,减少了公务员医疗补助费。因此,总量减少了。事业单位医疗(项)20.0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44万元,增加28.4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本部门与市信电局合并,同时增加了2个下属单位。

(五)资源勘探信息(类)

1.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90.22万元;无线电监管(项)支出78.52万元;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项)支出157.46万元;其他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项)支出16.08万元。

2.其他资源勘探信息(款)其他资源勘探信息(项)支出53903.1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903.15万元,增长68.4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本部门与市信电局合并,同时增加了2个下属单位。

(六)住房保障(类)

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403.6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1.6万元,增长43.12%;提租补贴(项)473.1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04.30万元,增长180.20%;购房补贴(项)支出239.43万元,上年相比增加120.37万元,增长101.10%。主要原因是:一方面,2018年根据住房公积金及房租补贴政策,职工工资基数调增以及提租补贴与新职工住房补贴比例提高;另一方面,机构改革,本部门与市信电局合并,同时增加了2个下属单位,导致公积金及住房补贴支出增加较多。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经信委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5710.21万元,上年相比增加700.29万元,增长13.9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本部门与市信电局合并,同时增加了2个下属单位。其中:

(一)人员经费5129.45万元。上年相比增加518.97万元,增长11.2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39.57万元、津贴补贴2290.90万元、奖金56.19万元、绩效工资138.17万元、养老保险478.08万元、职业年金191.23万元、医疗保险238.3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6.82万元、住房公积金403.62万元、医疗费15.6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6.50万元、离休费83.13万元、退休费384.16万元、生活补助7.32万元、奖励金0.0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68万元。

(二)公用经费580.76万元。上年相比增加181.33万元,增长45.40%。主要包括:办公费381.28万元、工会经费37.6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8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3.04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经信委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493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其中:

(一)人员经费227.56万元。上年相比减少20万元,减少8.0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5.39万元、津贴补贴30.19万元、奖金24.00万元、绩效工资69.38万元、养老保险20.95万元、职业年金8.38万元、医疗保险9.8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42万元、住房公积金13.30万元、医疗费0.62万元、退休费9.10万元、奖励金0.0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6万元。

(二)公用经费265.42万元。上年相比增加19.98万元,增长8.14%。主要包括:办公费10万元、电费3.50万元、物业管理费8.93万元、办公用户租金64.22万元、培训费5.70万元、工会经费2.4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6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165万元。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经信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3294.7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456.82万元,增长67.2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本部门与市信电局合并,同时增加了2个下属单位。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经信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5488.5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78.65万元,增长9.5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本部门与市信电局合并,同时增加了2个下属单位。其中:

(一)人员经费4925.8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15.40万元,增长6.8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04.18万元、津贴补贴2260.71万元、奖金56.19万元、绩效工资68.78万元、养老保险457.13万元、职业年金182.85万元、医疗保险228.4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2.40万元、住房公积金390.32万元、医疗费15.0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6.50万元、离休费83.13万元、退休费375.06万元、生活补助7.32万元、奖励金0.0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7.70万元。

(二)公用经费562.7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3.27万元,增长40.88%。主要包括:办公费371.28万元、工会经费35.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8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7.45万元。

十、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3255.6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856.24万元,增长715.08%。主要原因机构改革,本部门与市信电局合并,同时增加了2个下属单位,主要是增加了市民中心服务外包项目。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经信委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25.99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5.5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7.3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7.93%;公务接待费支出91.5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6.5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114.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9.48万元,增加76.69%。主要原因机构改革,本部门与市信电局合并,同时增加了2个下属单位。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27.35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27.3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5.81万元,增加137.00%。主要原因机构改革,本部门与市信电局合并,同时增加了2个下属单位。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50.2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77.90万元,减少60.81%。主要原因压缩行政消耗性开支。

市经信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170.0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58.43万元,减少72.94%。主要原因压缩行政消耗性开支。

市经信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431.7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78.79万元,增加70.69%。主要原因机构改革,本部门与市信电局合并,同时增加了2个下属单位。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1623.20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37.3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1618.90万元。

十三、政府专项资金的预算情况

市经信委2018年度政府专项资金预算总计为54597万元。其中:

1.“太湖人才计划”资金884万元。主要用于人才津补贴奖励、人才培养补贴、人才培育引进工作、人才薪酬补贴等。

2.电子政务专项资金1275万元。主要用于CIO和信息安全员培训、“智慧315”及工商大数据平台、省综治信息系统、软件产业推进重大活动、数据容灾中心扩建、快递末端网点信息监管平台、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政府网站服务外包等。

3.工业发展扶持资金12000万元。主要用于新能源汽车应用示范推广、节能与循环经济项目资助、企业兼并重组项目资助、高效利用存量土地奖励、新产品新技术推广、企业智能化建设项目资助等。

4、国企改革补贴资金238万元。主要用于煤炭行业事改企退休人员定期补助金、工伤、医疗、保险、伤残等补助经费。

5.信息技术产业(集成电路)扶持资金2000万元。主要用于IP购买项目费用补贴、集成电路企业税收排名奖励、优秀集成电路产业项目投资资助等。

6.信息技术产业(软件/云计算)扶持资金1200万元。主要用于软件/云计算产业项目投资资助、软件企业资质认证奖励、软件产品飞凤奖等。

7.信息技术产业(物联网产业)扶持资金5000万元。主要用于世界物联网博览会、新引进物联网企业经营业绩奖励、物联网示范应用项目建设与推广资助、物联网的宣传推介、物联网的招商引资活动等。

8.信息技术产业(智慧城市)扶持资金200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大数据中心平台建设项目资助、智慧城市重点应用工程支持、智慧健康应用提升工程支持等。

9.重点技术改造引导资金30000万元。主要用于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资助、中小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资助、企业智能化建设项目资助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2018年经信委预算批复.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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