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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7-10-09 09:27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7844/2017-00246
发文日期
2017-10-09
公开日期
2017-10-09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经信委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统计,决算,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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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无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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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三、2016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

四、部门收支决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情况的说明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

四、2016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五、2016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2016年度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2016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八、2016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九、2016年度部门全口径人均“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十、2016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十一、2016年度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十二、2016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十三、2016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

第三部分  其他方面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2017年8月,根据省编办《关于同意重新组建无锡市经

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批复》(苏编办复〔2017〕113号)和《无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重新组建无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通知》(锡编发〔2017〕16号),整合无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无锡市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局机构职责,重新组建无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信委),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挂无锡市中小企业局、无锡市物联网发展办公室牌子。

本次公开的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和决算事项为2016年的情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有关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或参与起草经济和信息化领域的地方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并实施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解决产业发展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收集、整理、发布经济和信息化信息。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全市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调节经济日常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建议;组织协调重要生产要素的配置及重要原材料的产运需储的衔接、紧急调度;负责全市煤炭经营监督管理;负责工业、信息化的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组织推进全市现代物流业的发展。

(三)负责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制定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负责工业和信息产业园区、乡镇工业和中小企业集中区规划建设的指导和服务。

(四)负责全市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工作;制定技术改造投资规模与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组织编制并实施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及年度计划;按规定申报、审批、核准、备案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跟踪重大项目投资;负责相关国家、省专项计划项目的申报、实施和督查;指导拟上市企业募集资金投向。

(五)研究制定推进产业技术进步、企业技术创新、新兴产业发展和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规章政策;组织制定并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有关新兴产业的发展规划;组织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按权限审核、认定、评价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负责归口的科技专项经费和项目管理,负责实施企业信息化示范工程,推进产学研结合;指导企业推进实施名牌战略。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新能源产业及新能源装备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协调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负责全市电力能源产业运行管理;负责全市电力电量及煤炭供需平衡,协调电力、煤炭供需及生产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全市能源规划编制,跟踪重大建设项目工程进度。

(七)综合协调全社会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社会节能及工业、信息化领域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工业循环经济、促进清洁生产的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指导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指导节能审查工作;负责新型墙体材料改革管理和发展散装水泥工作;负责节能监察(监测)和执法工作;承担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领导小组节约能源方面的具体工作。

(八)提出行业规划和相关政策;监测分析发布产业信息,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牵头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有关工作;承担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依法承担盐业行业管理相关职能;负责烟草工业和专卖管理的联系协调工作。

(九)指导企业发展科技服务业、工业设计、会展业和售后服务业等;指导地方发展总部经济、楼宇经济;承担生产性服务业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推进工业、信息化与服务业融合发展。

(十)制定并实施企业开拓市场和合作交流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建立产品市场营销体系,引导企业开拓市场;监测分析产品市场运行和重要原材料的供求状况并组织调控;开展工业、信息化领域的对外合作交流和利用外资工作;组织开展区域性产业协作和企业产品配套协作。

(十一)负责推进服务企业工作体系建设,协调指导服务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等各类企业发展;起草或制订发展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的发展专项规划、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制订并组织实施培育发展大企业大集团、行业龙头企业的政策措施;协调企业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牵头减轻企业负担、提升企业素质工作;引导企业管理创新,指导企业家队伍建设、企业智力引进和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负责企业引进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工作;指导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指导创业基地建设;指导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工作。

(十二)负责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和产业发展工作;指导企业借助融资、担保、租赁等现代金融措施实现创新发展;协调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银企对接、银企授信和直接融资工作;承担全市融资性担保机构设立、变更、关闭等日常管理工作;承担或参与政府性担保基金、再担保基金、产业基金的建立和管理方面的有关工作。

(十三)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和智慧城市建设工作,组织制定信息产业和信息化行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及产业、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工业化和信息化的融合发展,推进企业智能制造工作;牵头负责电子信息产业、软件产业、云计算与大数据产业发展;组织规划重大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建设项目;牵头负责物联网发展工作,负责推进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国家传感信息中心)建设。

(十四)协调推进全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安全管理和信息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行政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承担跨部门、跨地区和重要时期的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推进电信、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的“多网”融合发展;协调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面向全社会服务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十五)贯彻执行无线电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全市无线电管理规划的制定和实施;统筹全市无线电频谱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负责全市无线电频率使用、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无线电发射设备和辐射无线电波的非无线电设备的管理;组织开展无线电监测和监督检查;组织平、战时无线电管制。

(十六)统筹国防科技产业的发展,联系国防与军工产品生产企业,推进军民融合、寓军于民工作;负责军品科研、生产、固定资产投资、合同管理、生产许可和保密资格审查;负责武器装备动员和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工作;参与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组织管理国防科技工业质量、计量、标准、情报、统计、成果及推广工作;负责民爆器材生产和流通、民用船舶和民用航空工业领域的行业管理。

(十七)负责组织推进“诚信无锡”发展战略的实施。统筹协调和推动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

18.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市经信委内设26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综合规划处(产业政策研究室)、财务审计处、法规处(行政许可服务处)、经济运行处、产业投资处、科技与质量处(新兴产业处)、企业服务处、产业金融合作处、产业经济合作处、节能与综合利用处、电力能源处、交通与物流产业处、原材料产业处(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领导小组办公室)、装备产业处、消费品产业处、智能制造推进处(企业信息化处)、物联网发展处、电子信息产业处、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 、信息化推进处、信息资源管理处(信息安全处)、无线电管理处、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军民融合推进处)、组织人事处(离退休干部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办公室。

下设5个直属事业单位,其中3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无锡市节能监察中心、无锡市网络和信息管理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锡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无锡市墙材革新和散装水泥办公室。

本次公开的部门决算单位包括原无锡市经信委本级及下属三个事业单位无锡市节能监察中心、无锡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无锡市墙材革新和散装水泥办公室。

三、2016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

2016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全市经信条线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始终牢记“工业立市、实业强市”的历史使命,迎难而上、积极作为,全市工业经济实现 “十三五”良好开局。

(一)深入推进产业强市。牵头做好现代产业发展各项工作,完善工作体系、责任体系、政策体系、考核体系,产业强市呈现发展氛围趋浓、企业信心提振的新气象,全市工业经济实现 “十三五”良好开局。从总量指标看,产业规模实现突破。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多年徘徊不前的情况得以改变,突破1.5万亿元达15084.3亿元,同比增长3.8%;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3075.5亿元,同比增长5.8%,增速在全省排名比上年前进1位;全市工业用电同比增长4.6%,增速在全省排名比上年前进8位。从后劲指标看,各项数据增长较快。全市工业投资突破2000亿元,达2045.5亿元,同比增长7.1%,高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1个百分点,总量在全省排名比上年前进2位。新登记工业企业4125家,同比增长21.4%,其中注册资本金超千万元企业472家,同比增长42.2%。从效益指标看,发展质量有所提升。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利税1349.6亿元,同比增长8%;实现利润977.9亿元,同比增长9.6%,比上年同期提高7.6个百分点,增速在全省排名比上年前进4位;亏损企业亏损面收窄1.93个百分点,亏损额同比下降13%。

(二)提升产业竞争优势。全面落实“中国制造2025”和江苏行动纲要,聚焦重点、综合施策,不断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一是培育壮大先进制造业。编制“十三五”制造业转型发展规划,积极开展“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创建,出台七大先进制造业推进计划。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建设稳步推进,成功举办第一届世界物联网博览会,极大地提升了无锡、江苏乃至全国在世界物联网领域中的核心地位和影响力。二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全年“千企技改”累计开竣工项目1430个,其中亿元以上项目353个,工业技改投资占工业投资的比重达65.0%。10家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入选国家强基工程,数量列全省第一。三是推进产业服务化转型。35家企业进入省服务型制造重点项目库,双良节能成功入选为哈佛大学制造服务化典型案例。四是加大企业培育力度。全市13家企业入围中国企业500强、22家企业入围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均连续10年居全省首位。新增省科技小巨人企业5家,列全省第一。五是推动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新增国家、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1家、21家,新增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1家、全省首批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企业1家。法尔胜、双良节能获第四届中国工业大奖。

(三)提高智能制造水平。把握制造业发展趋势,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抢占制造业发展“智”高点。一是实施智能化改造。全年推进重点智能制造技术改造项目100个,新增省示范智能车间21个,一汽锡柴入围2016年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名单。二是推进两化深度融合。出台企业互联网化提升计划,分别新增工信部、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8家、18家;新增省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示范试点企业7家、市两化融合示范企业71家,试点示范效应逐步显现。三是加强智能装备研制。开展智能制造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发,新增省首台套产品17个,智能装备研发生产取得阶段性成效。四是促进小微企业信息化应用。启动“小微企业信息化服务券”项目,全市19家服务商共为621家小微企业提供服务,合同金额达561.34万元。

(四)加快绿色集约发展步伐。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编制无锡市“十三五”节约能源规划,千方百计挖掘节能潜力,预计全市GDP能耗同比下降3.6%。一是实施重大节能工程。开展五大节能改造专项行动,实施重大节能改造项目153项,年节能量近20万吨标准煤。新增清洁生产企业168家。二是创新节能机制体制。对400个实施技术改造项目节能评估审查,核减能耗总量3万多吨标准煤。新增节能量交易项目5个、合同能源管理项目63个,年节能量超过4万吨标准煤。三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全面完成省下达的1.35亿米印染、0.3万吨电镀、30万吨铸造的淘汰任务。实施用能设备能效提升工程,全年淘汰落后电机1466台、淘汰停用高能耗变压器217台。四是推进产业集约集聚。基本完成工业用地调查,搭建工业用地绩效管理平台,初步建成了囊括工业企业用地、税收、环保、用工等各类属性数据、使用功能强大的数据库。加快推进土地集约高效利用,52家工业集中区全年亩均产出同比提高2.2个百分点。

(五)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创新思路,务实举措,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一是抓好要素保障。全面提升中小企业应急转贷资金、小微企业票据贴现服务中心运营水平,出台市信保基金暂行管理办法,全年共为2431家中小企业办理4895笔转贷业务,使用转贷资金454.65亿元。推动全市120家企业参与大用户直购电,年度节约电费支出2.8亿元。加强对上争取,全年帮助企业获得省级以上资金超过9.5亿元。二是帮助企业开拓市场。坚持政府搭台、企业唱戏,深入开展无锡产品万里行和各类中小企业协作配套活动,企业配套协作服务平台被省经信委定点为全省配套协作活动的唯一平台。三是实施人才强企工程。全市培训企业家和企业高层经营管理人才3500人次以上,各类专业管理人才11000人次以上。四是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探索开展信用修复机制研究,全面运行无锡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系统,我市在全国信用监测工作中信用指数列第四位,社会信用管理系统逐步建立并形成了无锡特色。

四、部门收支决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情况的说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关于印发<部门决算管理制度>的通知》(财库〔2013〕209号)、会计法等决算有关制度规定,我委编制了2016年决算,并通过了市财政局的批复。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见公开01表)

无锡市经信委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计6975.22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增加609.02万元;增长9.5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津贴调整。其中:

(一)收入总计6975.2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6969.72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612.62万元,增长9.6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津贴调整。

2.年初结转和结余5.50万元,主要为每年公务卡结转的余额,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6970.22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330.88万元,主要用于经信委机关及事业单位保障机构运转、开展管理活动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689.38万元,增长18.93%。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

2.科学技术支出613.63万元,主要用于无锡市节能监察中心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70.87万元,增长38.5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津贴标准提高。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0.4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障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61.48万元,增长34.35%。主要原因是医疗费标准增加。

4.节能环保支出32.90万元,主要用于节能减排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32.90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这个项目。

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297.9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专项支出,包括引进人才、工业和信息产业支持、煤炭行业财政补助、市场开拓、物联网博览会等。与上年相比增加465.54万元,减少26.40%。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一些项目经费。

6.住房保障支出452.03万元,主要用于市经信委机关及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发放提租补贴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99.11万元,增长78.72%。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公积金及房租补贴增加导致支出增加。

7.其他支出2.4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的公益金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0.05万元,减少2.04%。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8.年末结转和结余5万元,主要为每年公务卡结转的余额,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见公开02表)

2016年度市经信委部门决算本年收入6969.72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612.62万元,增长8.78 %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津贴调整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见公开03表)

2016年度市经信委部门决算本年支出6970.22万元,比上年增加609.51万元,增长8.74%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津贴调整。其中:基本支出5676.49万元,项目支出1293.73万元。

四、2016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见公开04表)

2016年度市经信委本年预算收入6975.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557.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412.24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50万元。比上年增加609.02万元,增长8.73%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津贴调整。

本年度预算支出6975.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30.8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613.6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0.4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2.9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297.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2.03万元、其他支出2.40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余5.00万元。基本支出5676.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39.8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36.68万元。项目支出1293.73万元。

五、2016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见公开05表)

2016年度市经信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970.22万元,其中:

(一)基本支出决算5676.49万元,主要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商贸支出)4014.3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决算为613.63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决算为240.4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2.9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决算为323.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决算452.03万元。

(二)项目支出1293.73万元,主要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力资源事务支出296.53万元,商贸支出20万元)316.53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决算为974.81万元;其他支出决算2.40万元。

六、2016年度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见公开06表)

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76.4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239.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436.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2016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见公开07表)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557.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08%。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4330.88万元(人力资源事务支出决算为296.53万元;商贸支出支出决算为4034.3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决算为613.63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决算为240.47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决算为887.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决算452.03万元。

八、2016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见公开08表)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53.3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983.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370.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九、2016年度部门全口径人均“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见公开09-1表)

(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44.4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5.5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1.46%;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4.1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9.97%;公务接待费支出11.8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28.8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25.53万元,安排的出国(境)团组4个,累计8人次。比上年减少25.80万元,同比下降50.26%,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因2016世界物联网博览会、和美国签证未结束等因素比上年度少组团3个,人次少10人。开支内容主要为:往返的机票、签证费、住宿费、城市间交通费、培训费等。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6.97万元。主要用于公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务用车改革,比上年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42.73万元,同比下降85.13%,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比2015年少24辆。

3.公务接待费11.97万元。公务接待共计161批次,752人次。主要为公务活动的接待支出。比上年度减少6.15万元,同比下降33.94%,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接待人数,节约了相关费用。

(二)会议费决算支出45.47万元, 2016度全年召开会议30个,参加会议的人数2585余人次。比上年度减少11.27万元,同比下降19.86%,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会议开支标准和接待人数,节省了资金。

(三)培训费决算支出39.54万元, 2016年度全年组织培训43个,组织培训3973人次。主要为培训企业高层经营管理人员、包括转型升级、商业模式创新、职业经理人的培养、领导型人才的研修等。比上年度减少12.84万元,同比下降24.51%,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培训费用,厉行节约,压缩了相关费用。

十、2016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见公开09-2表)

(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44.4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5.5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1.46%;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4.1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9.97%;公务接待费支出11.8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28.87%。

(二)会议费决算支出45.47万元, 2016度全年召开会议30个,参加会议的人数2585余人次。

(三)培训费决算支出38.84万元, 2016年度全年组织培训43个,组织培训3973人次。主要为培训企业高层经营管理人员、包括转型升级、商业模式创新、职业经理人的培养、领导型人才的研修等。

十一、2016年度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见公开10表)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5万元,本年收入决算412.24万元,本年支出决算412.74万元。其中:

(一)用于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16.14万元。

(二)用于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专项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94.19万元。

十二、2016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见公开11表)

2016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366.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7.06万元、印刷费5.06万元、水费3.85万元、电费0.41万元、邮电费11.88万元、物业管理费8.46万元、差旅费44.22万元、维修(护)费18.55万元、租赁费0.53万元、会议费17.67万元、培训费29.18万元、公务接待费5.1万元、劳务费3.38万元、委托业务费32.9万元、工会费24.65万元、福利费0.3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4.1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8.7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十三、2016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见公开12表)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2.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8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9.86万元(主要为2016世界物联网博览会会务服务)。

第三部分  其他方面

 

一、资产管理方面

加强资产日常管理,规范管理程序,对新增资产及时入账,落实保管制度、责任到人,严格规范资产处置程序,定期对资产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核对。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资产2046.11万元。

二、财务管理核算方面

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范财务行为,坚持“收支两条线”;加强财务核算和财务监督,杜绝不合理开支;各项收支能够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收支有据,费用报销具有实效性,做到监督有力;对于“三公”经费支出,严格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按标准执行。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省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财政事务方面的基本支出。如省财政厅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财政事务方面的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如省财政厅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项目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财政事务方面的提供后勤服务的事业单位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财政事务方面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财政事务方面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上述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如行政机关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安排的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安排的按房改政策规定标准向职工发放的租金补贴。

十五、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除以上支出(类)以外的其他政府支出。

十六、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九、“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附表

1、2016年度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016年度部门收入决算表

3、2016年度部门支出决算表

4、2016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2016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8、2016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9-1、2016年度部门全口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9-2、2016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10、2016年度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11、2016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12、2016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市经信委2016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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