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法规文件及解读

中共无锡市委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智能制造三年(2017-2019 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05 14:15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7844/2017-00054
发文日期
2017-03-28
公开日期
2017-04-05
文件编号
锡委发〔 2017 〕 20 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经信委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工业、交通--其他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规划,经济,管理
文件下载
下载
政策解读
内容概述
中共无锡市委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智能制造三年(2017-2019 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中共无锡市委 无锡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无锡市智能制造三年(2017-2019 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市( 县) 区委和人民政府, 市委各部委办, 市各委办局, 市各人民团体, 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无锡市智能制造三年( 2017 - 2019 年)行动计划》 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 共 无 锡 市 委
无 锡 市 人 民 政 府

2017 年 3 月 28 日

 

 

 

 

无锡市智能制造三年(2017-2019 年)

行动计划

智能制造是促进制造业向中高端迈进、建设制造强市的战略选择,是打造无锡现代产业发展新高地,在新的起点上重振无锡产业雄风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以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高端化为引领全力打造无锡现代产业发展新高地的意见》,大力推进全市智能制造加快发展,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特制定本计划,实施期为2017-2019年。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积极对接“中国制造2025”及江苏行动纲要,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产业强市和“四化”意见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发展具有特色优势的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以推进智能车间(工厂)建设和提升智能装备制造水平为重点,按照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创新驱动、示范带动,分类分层、分行业分步骤持续推进,着力推动企业研发、生产、管理和服务智能化,着力发展智能装备和智能产品,加快提升全市智能制造整体水平,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全力打造无锡现代产业发展的新高地。

(二)主要目标

到2019年,全市规模以上企业智能制造水平明显提高,智能装备应用率、全员劳动生产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安全生产、节能减排水平显著提升,力争成为全国智能制造先行区,协同创新标杆区,加快把无锡打造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制造业强市。

——技术装备突破。掌握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智能制造核心技术和系统软件,研制一批国产化的成套智能装备和高端关键零部件,新增首台(套)重大智能制造装备及生产线15个左右。全市智能装备占装备制造业产值比重逐年提高,新增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1个。

——制造水平提升。全市新增使用工业机器人900台,重点行业机器人密度(每万名员工使用机器人台数)达到200台。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85%实现自动化、数字化制造。

——试点示范效应。全市新增省级以上示范智能车间30个,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创新示范试点企业35家,推动一批智能工厂建设,创建一批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

——经济质量效益。全市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年均增长7%以上。新增省级以上品牌240个,其中国家驰名商标4件,省著名商标80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2件。万元GDP能耗年均下降4%左右。

二、主要行动

(一)实施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工程,开展“千企技改”装备升级行动

1.推进智能车间(工厂)建设。引导企业加快建设智能车间,鼓励企业运用智能化装备和智能传感器、工业软件、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产品,推动生产设备互联,加快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营管理、售后服务中的深度应用,创建30家省级以上示范智能车间(工厂)。鼓励车间建设有基础、自身发展有意愿、行业示范有代表性的企业,围绕“设备互联、数据互换、过程互动、产业互融”目标,建设一批智能工厂。在机械、电子、汽车、纺织、医药、冶金、化工等重点行业的企业中,选择一批车间,开展市智能车间评定和推进工作。编制示范智能车间应用案例,召开示范智能车间现场推广会,发挥示范智能车间引领作用,以点带面,在其行业内加以推广。(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信电局、各市(县)区政府)

2.推进重点行业智能化改造。根据行业特点,引导不同行业企业加快智能化改造升级,积极推进市千企技改装备升级行动,三年内重点滚动推进300个智能制造技术改造项目,建立各具特色的智能制造模式。在装备、电子信息、轻工等离散制造行业,在关键环节和关键工序推进智能制造单元、装备智能化升级、工艺流程改造、基础数据共享;在化工、建材、冶金、纺织、医药食品等流程制造行业,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围绕建设示范智能工厂进行信息化改造,提高分布式控制系统(DCS)、制造执行系统(MES)、企业资源计划(ERP)、产品生命周期管理(PLM)和机器设备网络的互联互通集成能力。(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信电局、各市(县)区政府)

3.推进工业互联网应用。开展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示范,培育建设面向工业企业,可集成部署各类工业云服务能力和资源的平台,推进在线设计研发、协同开发等工业云计算服务;支持制造企业构建面向生产制造流程的无线传感网、智能控制网、视频监控网、物流配送网等工业应用网络,将传感器、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工业控制系统、物流设备等进行连接与集成,逐步实现人与机器、机器之间、工厂之间互联,推动个性化定制、远程监控、智能产品服务等全新制造和服务模式,三年内35家企业入选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创新示范试点企业。充分发挥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建设优势,组织举办世界物联网博览会,大力推进物联网技术在工业领域的应用,三年内计划实施50个以上工业领域物联网应用项目,评选优秀案例、树立示范标杆。推进“互联网+小微企业”行动计划,开展市级“五星数字企业”创建活动,评选示范应用优秀案例,加快应用成果推广。(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信电局、各市(县)区政府)

(二)实施智能装备强基工程,开展装备和产品智能化发展行动

1.发展智能装备和产品。加快推进数控机床和机器人、增材制造(3D打印)、智能传感、智能检测与装配、智能仓储与物流等装备创新研制与产业化,加强新型传感器、工业软件、智能控制等技术和产品在智能装备中的集成应用。面向市场需求,积极发展智能终端产品和可穿戴设备,拓展智能汽车、智能家居、智能医疗等消费领域产品的设计制造,提升产品技术含量和智能化水平。加快推进智能装备产业重点项目计划,每年新增首台(套)重大智能制造装备及生产线5台左右,加快智能化装备的产业化和示范应用,提升智能制造装备和产品的整体水平。(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各市(县)区政府)

2.发展智能装备关键零部件。围绕智能制造领域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等,整合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及各类技术创新平台的创新资源,加大智能制造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力度,研用结合,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零部件和核心技术。大力发展智能仪器仪表与部件,重点发展各类智能控制系统、精密和智能仪器仪表与试验设备,包括关键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及通用部件,如高参数、高精密和高可靠性轴承、液压/气动/密封元件、齿轮传动装置及大型、精密、复杂、长寿命模具等。加快突破机器人关键核心技术,支持工业机器人本体、控制系统、减速器、伺服电机等关键零部件的研发和应用,打造工业智能装备制造产业链。(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各市(县)区政府)

3.加强智能装备产业合作。加大智能装备产业招商力度,重点加强物联网、工业机器人、高档数控机床、增材制造(3D打印)产业等核心技术领域的招商,引进国内外知名智能装备企业、研发中心和创新团队落户无锡。对照省鼓励进口目录,支持和鼓励企业从国外引进智能制造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和原材料。抓住“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实施机遇,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带动我市智能装备、智能产品、智能服务“走出去”。组织企业参加省世界智能制造大会和国内外有一定影响力的综合性、专业性品牌展会。举办市智能装备产业配套协作活动,促进智能装备产业的交流合作,推进智能装备的应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各市(县)区政府)

(三)实施智能制造协同创新工程,开展智能制造自主创新体系构建行动

1.完善智能制造协同创新机制。充分发挥企业创新的主体作用,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力度。支持建立由企业牵头组织、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共同参与的协同创新机制。支持骨干企业创建省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发展一批企业主导、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立联合开发、优势互补、成果共享、风险共担的产学研用合作机制。组织开展科技成果产业对接活动,促进智能制造功能部件企业与整机企业对接,智能装备企业、系统集成企业与用户企业对接,智能制造企业与大学、科研院所、认证认可及人才培训公共服务平台对接。(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各市(县)区政府)

2.参与智能制造标准研制。在智能产品、装备、制造技术等方面,建立智能制造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产业化协同发展的工作机制。引导有条件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等围绕智能制造优势领域,积极参与和承担国内外相关专业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活动和工作,主导和参与制修订行业、国家及国际标准,积极参与智能制造标准制定,承担国家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和新模式应用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学会、协会等社会团体结合技术创新和市场发展需求加快团体标准研制,促进智能制造标准化建设。建设智能制造标准化试验验证和公共服务平台,逐步形成以国家标准为基础、检测标准为支撑,企业标准为主体,团体标准为补充的标准体系。(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各市(县)区政府)

3.推进智能制造专利和品牌质量建设。大力推动企业贯彻实施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提高企业知识产权运用水平;加强重点产业专利布局,开展重点区域产业发展专利导航,建立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评议机制和预警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交易运营体系,提升智能制造领域知识产权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依托国家级“两化深度融合试验区”,积极引导智能制造行业集聚形成合力,做强区域品牌,积极参与省江苏品牌万里行、“一带一路”展销及自主品牌50强宣传推荐活动,推动一批智能制造重点骨干企业培育智能制造品牌。引导和鼓励企业追求卓越的质量精神,提高管理水平,创新管理模式,积极参评各级政府质量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发改委、各市(县)区政府)

(四)实施智能制造支撑工程,开展智能制造生态体系培育行动

1、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以争创中国软件名城为契机,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传统制造业智能化发展为导向,以企业技术改造为抓手,加快高端工业软件系统、新型工业 APP 的研发和应用,提升工业软件发展层次和水平。加强虚拟仿真、数字模拟等关键技术研发,提升软件的智能化、网络化水平,淘汰非智能化软件产品。重点突破机器人、虚拟现实、3D打印、增材制造等制造业软件关键技术,推动人工智能在高端装备制造、纺织服装、电子信息等工业制造领域规模商用。结合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工业软件、嵌入式软件、行业应用软件向智能化、云端化发展。推进信息安全软件产品研发和产业化,强化安全技术手段,增强网络安全监测预警能力,提高产品安全系数。(责任单位:市信电局、市经信委、各市(县)区政府)

2、发展工业互联网产业。以数据为核心、网络为基础、安全为保障,引导骨干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工业互联网体系架构、标准、软硬件等研发,建设工业互联网综合创新平台和关键技术试验平台。加强工业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与布局,完善“网+云+端”(工业宽带、工业云、工业智能终端)的工业信息基础设施,大力发展智能传感控制软硬件、新型工业网络和工业大数据平台,推进生产全流程和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升工业大数据集成应用的能力和水平。深入实施企业互联网化提升计划,提升企业研发设计协同化、生产管控集成化、购销经营平台化、制造服务网络化水平。充分发挥工业装备、工艺和材料潜能,提高生产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创造差异化产品,实现服务增值。(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信电局、各市(县)区政府)

3、培育智能制造服务商。以需求应用为导向,重点培育一批提供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的咨询服务商,实现智能制造装备提供商、为智能制造服务的软件提供商和系统集成企业协同发展的产业格局。支持装备制造企业以装备智能化升级为突破口,加速向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变;支持自动化、信息技术企业通过业务升级,逐步发展成为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着力发展一批提供技术咨询、方案设计、流程改造、安装维护、检测认证的专业服务机构,重点培育10家以上具备整体设计能力和解决方案提供能力的专业化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系统集成企业,为企业智能制造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信电局、市质监局、各市(县)区政府)

4、建设智能制造服务体系。以市机器人与智能制造协会等为载体,整合产学研用资源,组建以智能装备制造、系统集成以及智能制造应用的重点骨干企业为成员的市级智能制造服务联盟,建立市机器人与智能制造专家库,为智能制造重大政策研究制定、推进智能制造工作、组织技术攻关提供决策咨询等服务。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协会和行业龙头企业等设立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智能制造展示和体验、一体化智能改造咨询及实施等。开展智能制造相关服务,采取市政府招标采购等方式,遴选一批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为企业智能车间(工厂)建设和智能化改造提供技术咨询服务。(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信电局、市科技局、市质监局、市教育局、各市(县)区政府)

(五)实施智能制造人才工程,开展“太湖人才计划”智能提升行动

1.构建多层次人才队伍。大力弘扬工匠精神,突出职业精神培育。加强智能制造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批能够突破智能制造关键技术、带动制造业智能转型的高层次领军人才,一批既擅长智能制造企业管理又熟悉信息技术的复合型人才,一批能够开展智能制造技术开发、技术改进、业务指导的专业技术人才,一批门类齐全、技艺精湛、爱岗敬业的高技能人才, 构建与现代产业发展相适应的数量充足、结构优化、布局合理、效益明显的智能制造产业人才体系。(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各市(县)区政府)

2.健全人才培养机制。深化产教融合,创新技术技能人才教育培训模式,促进企业和院校成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双主体”。鼓励有条件的高校、院所、协会、企业建设智能制造实训基地,发挥“市机器人与智能制造协会培训中心”、“机器人与智能制造技术联合培训中心”等实训基地作用,培养满足智能制造发展需求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组织开展企业首席信息主管(CIO)培训,培养企业信息化人才。建立智能制造人才需求预测和信息服务平台,提高智能制造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针对性、有效性。(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信电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各市(县)区政府)

3. 实施“太湖人才”计划。大力实施智能制造人才战略,加大智能制造高层次人才的引进扶持力度,引进产业升级创新、企业经营管理、先进制造技能、新兴产业创业、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人才和优秀大学毕业生。抓好人才引进和培育,规范管理,强化考核,优化服务。在“无锡市优秀人才贡献奖”、“无锡市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奖”、“无锡市高技能人才成就奖”、“无锡市引进人才工作奖”等评选中,优先考虑智能制造相关人才。妥善解决智能制造人才的居留许可、医疗保障、子女入学入托等问题。(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各市(县)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建立全市智能制造发展部门间联动推进机制,形成资源共享、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市经信委牵头负责推进工作,市有关部门和各地区按职责分工、分头推进、密切配合,积极研究解决推进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市智能制造统计监测体系和各地区推进工作评估机制,掌握智能制造产业发展运行态势。发挥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的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智能制造的主动性、积极性。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智能制造,为实施智能制造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信电局、市发改委、市委宣传部、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金融办、人行无锡市中心支行、无锡银监分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科协、各市(县)区政府)

(二)加强金融政策支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技术先进、优势明显、带动和支撑作用强的智能制造项目优先给予信贷支持。支持金融和投资类企业、信用和融资担保企业、小额贷款机构等创新融资方式,为智能装备企业和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拓宽融资渠道。探索装备租赁和融资租赁模式,鼓励探索开展智能装备租赁和融资租赁业务,建立装备租赁和融资租赁担保机制。发挥“无锡太湖浦发股权投资基金”、“无锡市中小企业转贷应急资金”等作用支持企业智能化发展。积极探索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发挥保险风险保障功能,加快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商务局、人行无锡市中心支行、无锡银监分局、各市(县)区政府)

(三)加强财税政策扶持。进一步加大对企业提升智能化制造水平的政策支持力度,聚焦重点,鼓励企业围绕关键工序智能化、关键岗位机器人替代、生产过程智能化控制等环节进行智能化改造。对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其中智能化技术设备占比达到50%以上的智能化改造项目,按照不超过技术设备投资的8%给予奖励,对其中采购本地生产的智能技术装备部分,按照15%给予奖励,单个项目的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对获评省级以上示范智能车间、智能工厂的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将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智能技术集成应用于企业研发、生产、管理等过程,实现两化深度融合的项目,按不超过项目软件和技术服务投入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积极向上争取国家、省支持智能制造发展的各项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市四化办、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各市(县)区政府)

(四)深化国际交流合作。在智能制造标准制定、知识产权等方面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拓展合作领域。支持本市企业与国内外企业及行业组织间开展智能制造技术交流与合作,做到引资、引技、引智相结合。鼓励跨国公司、国外机构等来锡设立智能制造研发机构、人才培训中心,建设智能制造示范工厂。鼓励本市企业参与国际并购、参股国外先进的研发制造企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各市(县)区政府)

(五)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发挥行业协会熟悉行业、贴近企业优势,推广先进管理模式,加强行业自律,防止无序和恶性竞争。各相关行业协会要指导企业深化改革、苦练内功,抓好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及时反映企业诉求,反馈政策落实情况,积极宣传和帮助企业用足用好各项政策。鼓励市企业联合会、市机器人与智能制造协会、市信息化协会、市机械工业联合会等行业协会和各产业联盟提升服务行业发展的能力,引导企业推进智能制造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商联、市民政局、市科协、市经信委、市信电局、各市(县)区政府)

附件:全市智能制造项目计划.xlsx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版权所有 无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主办

苏ICP备09024546号  公安备案号:32021102000707  网站标识码:3202000005

我为政府网站找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