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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智慧无锡建设年度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05 15:19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7844/2016-00348
发文日期
2016-04-05
公开日期
2016-04-05
文件编号
锡信[2016]42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市智慧城市建设推进办公室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
工业、交通--信息产业(含电信)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电信,邮政,网络,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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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经研究,现将《智慧无锡建设年度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各市(县)、区智慧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市各部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现将《智慧无锡建设年度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智慧无锡建设年度工作考核办法》.doc

  市智慧城市建设推进办公室

  2016年4月5日

  附件:

  智慧无锡建设年度工作考核办法

  为加快智慧无锡建设进程,加强对各项目标任务的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促进我市信息化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关于印发〈无锡市市级机关部门(单位)绩效管理和作风建设综合考评办法〉的通知》(锡委办发﹝2015﹞64号)和《智慧无锡建设三年行动纲要(2014-2016)》(锡政发﹝2014﹞4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和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时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无锡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决议,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健全智慧无锡建设工作任务目标管理机制,推动各相关部门工作机制创新和工作绩效提升,确保各项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有力推进智慧无锡建设进程,助力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和政府职能转变,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无锡提供重要保证。

  二、考核对象

  各市(县)、区,市各部、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三、考核内容

  (一)组织领导与工作机制

  各市(县)、区,各部门要明确智慧无锡建设和信息化工作分管领导,确定专人负责开展相关工作,做到机构和制度健全,队伍稳定,经费落实。

  (二)工作计划与总结

  各市(县)、区,各部门要根据智慧无锡建设和全市信息化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本单位具体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分工和职责,加强自检、自评、自考,并按要求做好阶段性总结。

  (三)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各市(县)、区,各部门要以智慧无锡建设年度工作要点为引领,围绕本单位年度工作目标,扎实工作,加快推进,确保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四)政务数据公开与共享

  1.完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

  各市(县)、区,各部门要仔细梳理本单位信息资源和信息系统,通过政务信息资源管理与服务平台进行登记,并及时更新。各单位要确定本单位政务信息资源的使用范围,并在政务信息资源管理与服务平台中受理信息资源需求申请。

  2.政务数据公开

  各市(县)、区,各部门要按照《无锡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规定,通过全市统一的政务数据开发平台,依法公开政务数据。

  3.数据与服务的汇聚

  各市(县)、区,各部门要以城市大数据中心为依托,将本单位信息资源和公共服务汇聚至全市统一的大数据中心和公共服务平台,并结合部门职责提出相应应用需求。

  (五)网络与信息安全

  各市(县)、区,各部门要做好本单位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制定网络安全运行维护和管理的制度,明确分管负责人和责任人,及时、妥当地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

  (六)CIO培训

  各市(县)、区,各部门要积极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CIO培训,并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开展各种形式的信息化基础知识和应用技术培训,宣传智慧无锡建设成就。

  四、考核方法

  按照《智慧无锡建设工作考核细则》(见附件)进行量化扣分。

  五、结果运用

  考核扣分每年报市目标办,计入各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评分。

 

  附件:

智慧无锡建设工作考核细则

考核内容

  

扣分标准

  

组织领导

  

与工作机制

  

智慧城市(信息化)工作组织领导与工作机制不健全,职责与分工不明确,建设经费不落实,扣0.2分。

  

工作计划

  

与总结

  

未按智慧无锡建设总体要求制定年度智慧城市(信息化)工作计划、报送工作总结,扣0.1分。

  

年度工作

  

完成情况

  

对照智慧无锡建设年度工作要点,未完成工作任务,每项扣0.1分。

  

政务数据

  

公开与共享

  

未在政务信息资源管理与服务平台登记的信息资源和信息系统,每项扣0.1分;

  

未按照要求公开政务数据,每次扣0.1分;

  

未按照要求将信息资源和公共服务汇聚至城市大数据中心,每项扣0.1分。

  

网络与

  

信息安全

  

未按照要求制定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制度,扣0.1分;

  

未及时妥当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每次扣0.1分;

  

造成重大影响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每次扣0.2分。

  

CIO培训

  

未按照全市要求参加CIO培训,每次扣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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