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无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29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锡政办发﹝2008﹞3号)要求,由无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无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etc.wuxi.gov.cn/)予以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无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产业政策与法规处联系,电话:0510-81821634,地址:无锡市观山路市民中心,邮政编码:214131。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5年,我委认真贯彻《条例》的要求,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50条。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情况
1、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制定了《行政事项》、《责任清单》、《权力清单》等三项行政权力清单,并通过委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等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中通过《行政事项》清单可以查阅到我委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其他行政服务在内的29项行政事项的名称、实施主体、材料下载、收费标准、法律依据、受理条件、服务指南、办事流程等信息,还可以查阅到办件状态和办理结果;《责任清单》公示了我委全部行政职责及其法律依据;《权力清单》公示了我市经信系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确认等四类行政权力的法律依据和行使层级。
2、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委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法主动公开了年度部门的预决算及执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同时及时发布了工业发展资金相关政策信息和办事指南。
3、部门文件信息公开。设置了“法规文件及解读”专栏,公开本委制定发布的文件信息及政策解读信息。此外,本委公开文件同时发送至无锡市档案局,可到无锡市档案局查阅。
4、规划计划信息公开。公开了委年度计划、工作总结等信息,及部分重点工作的月度、年度计划与总结。
5、统计数据及解读信息公开。按月公布无锡市规模工业产值、无锡市用电情况等,对工业产值和工业用电波动情况及时进行数据解读。
6、信用工作信息公开。“信用信息”专栏公布了我市信用建设工作进展情况的信息。
7、重点工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专栏公布了经信工作大纲、市政府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等重要工作信息。
8、人事信息。公开了公务员招考、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干部任前公示、干部任免公告、干部选拔的条件和程序等信息。
9、机构概况。公布了部门编制、联系方式、部门职能、领导介绍、内设处室、直属单位等信息。
(三)公开形式
本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主要形式有本委官网、政务微博和新闻发布会等,其中本委官网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
1、本委官网。本委官网“无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设有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包括工作动态、公告公示、信息公开目录、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依申请公开、工作意见箱等栏目。2015年度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各类政府信息950条。
2、政务微博。本委政务微博2015年度共计公开政府信息61条。
3、新闻发布会。2015年本委共计举办新闻发布会1次。
4、其他渠道。通过印制便民手册、宣传材料等纸质材料进行免费发放;通过电台、电视台、报刊等传统媒体向市民进行信息发布和宣传;通过短信平台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发送重要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均已办结并答复。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一律免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委2015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了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但距离上级部门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还有差距。下一步,我委将继续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无锡市的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六、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数据统计表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95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5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1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5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1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