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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16年度无锡市工业发展资金项目指南及组织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02 13:13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7844/2016-00056
发文日期
2016-03-01
公开日期
2016-03-02
文件编号
锡经信综合〔2016〕1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经信委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体裁
通告
关键词
经济,产业,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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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发布2016年度无锡市工业发展资金项目指南及组织项目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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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发布2016年度无锡市工业发展资金

  项目指南及组织项目申报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各区经信(经发、地经)局、财政局:

  为深入推动工业经济转型升级,进一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和高端化为引领,加快形成以新兴产业为先导、先进制造业为主体、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现代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锡委发〔2015〕56 号)和《无锡市工业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锡经信发〔2016〕13号 锡财工贸〔2016〕12号)的有关要求,现将《关于发布2016年度无锡市工业发展资金项目指南及组织项目申报的通知》(下简称《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今年的扶持资金项目申报工作。

  一、支持重点领域

  根据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对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总体部署,围绕工业发展的重点任务进行安排。包括:支持科技创新(A类)、支持产业提升类(B类)、支持平台建设(C类)、支持市场开拓类(D类)、支持品牌建设类(E类)、奖励企业经营业绩(F类)、支持新型建筑材料推广(G类)。

  二、组织申报事项

  (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为在无锡市区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

  2、申报单位具有完成项目任务所必须的能力和必要的保障条件。

  3、申报单位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体系健全,申报日期前五年无严重失信行为。

  (二)申报项目基本条件

  1、申报项目符合相关“项目指南”支持的领域和对象。

  2、同一项目不得在同年度工业发展资金的各明细子项中重复申报;已享受过市同类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不得重复申报。申报项目的数量限制按照《无锡市现代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锡政发〔2016〕18号)第12条规定执行。

  3、申报项目为2015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项目子项有具体规定的,按照子项规定执行。

  4、项目申报除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申报项目所属子项所规定的申报条件,详见附件。

  (三)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按属地原则上报。

  (1)除G类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采用网络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市现代产业发展资金申报和服务平台申报入口http://cyzxzj.wuxi.gov.cn,注册登录后进行网络预申报(已注册企业无需重复注册,但须增加2015年单位财务数据),报送准确、真实、完整、有效申报材料,企业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各地经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辖区内企业申报的项目进行网络受理和核实。通过网络受理和核实的项目,由各申报单位登录网络申报系统下载并用A4纸规格打印申请书PDF和准备相关附件材料,按各类项目申报材料要求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三份报送至各地经信和财政部门审核。各地经信和财政部门正式行文并出具审核意见后,连同申报项目材料报送市经信委和市财政局。市直属企事业单位经其主管单位审核通过后直接向市经信委申报。

  (2)G类项目采用书面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报送准确、真实、完整、有效申报材料,按各类项目申报材料要求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企业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各地墙办或散办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辖区内企业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正式行文并出具审核意见后,连同申报项目材料报送市墙材革新和散装水泥办公室和市财政局。

  2、申报材料、具体办法详见附件各子项“指南”。

  (四)网络申报注意事项

  1、请各申报单位或个人注册时认真填写准确的单位和个人信息,以便审核人员能及时与各申报单位或个人取得联系;

  2、本通知的文本及各类政策依据均可在市经信委政务网:http://etc.wuxi.gov.cn或无锡中小企业服务网:http://www.wxsme.org查询和下载;《无锡市信用基准评价报告》填报系统登录网址:http://xypj.wuxi.gov.cn。

  (五)项目申报和资金拨付

  项目实行常年申报受理,每年分两批进行审核和资金拨付。

  其中:

  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竣工的项目于3月15日24:00前完成网上申报且3月20日17:00前纸质材料送达,列入项目第一批审核名单,未及时完成申报的项目可列入第二批名单。

  201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竣工的项目于7月31日24:00前完成网上申报且8月5日17:00前纸质材料送达,列入项目第二批审核名单,未及时完成申报的项目可列入下一年度名单。

  2016年7月1日之后申报的项目进入2017年度项目储备库,符合条件的项目将通过2017年度专项资金进行扶持。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加强项目组织。各地要加大项目组织力度,组织推荐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优秀企业和优秀项目。

  (二)严格规范程序。各地要严格执行申报项目推荐程序,科学公正地组织本地区的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确保项目推荐程序公正、公平和操作过程的规范。

  (三)严禁弄虚作假。各地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不得推荐,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获取财政资金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附件:

  2016年度无锡市重大装备首台套认定奖励项目指南(A1)

  2016年度无锡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奖励项目指南(A2)

  2016年度无锡市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项目指南(A3)

  2016年度无锡市企业智能化建设项目资助项目指南(B1)

  2016年度无锡市节能与循环经济项目指南(B2)

  2016年度无锡市高效利用存量土地奖励项目指南(C1)

  2016年度无锡市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建设资助项目指南(C2)

  2016年度无锡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经营资助项目指南(C3)

  2016年度无锡市信用体系建设资助项目指南(C4)

  2016年度无锡市工业企业展博会补贴项目指南(D)

  2016年度无锡市品牌产品/商标创建奖励项目指南(E)

  2016年度无锡市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奖励项目指南(F1)

  2016年度无锡市龙头骨干企业提升经营业绩奖励项目指南(F2)

  2016年度无锡市企业兼并重组并购资助项目指南(F3)

  2016年度无锡市发展散装水泥项目指南(G1)

  2016年度无锡市发展新型墙体材料项目指南(G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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